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战略性有色金属绿色制造技术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怀环审202100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租用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院9号楼一、四层部分区域、1号楼一层的部分区域、3号楼五层部分区域、5号楼一层部分区域、7号楼三层、五层部分区域进行项目研发实验室的建设,新增建筑面积6996平方米。项目不生产具体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依托现有在建的“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实验设备,新增部分实验室设备,新建有色金属资源绿色低碳选冶技术实验平台、有色金属高值利用绿色低碳短流程技术实验平台、关键装备研制与分析检测技术实验平台等。项目总投资764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拟建项目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冬季由市政统一供暖;不设员工食堂;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须集中收集经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有关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和高度等的各项规定。
(二)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京北排京怀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实验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分类、贮存、处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其中危险废物处置还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还须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三、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