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03 15:10    来源:​怀柔区水务局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实引领下,本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服务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和“五态”建设,紧扣水务职责使命,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管水、强化权力监督,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涵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及专题辅导,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每位班子成员都能紧跟党的创新理论步伐,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等重要法规文件学习培训。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水务作用

  1.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工作。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承接以及水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提高网上服务水平和操作便利度;三是简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手续,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现“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和餐饮业“一业一证”制度改革;五是做好“多规合一”平台审查工作,努力做到收到即办不拖延。  

  2.做好涉水行政审批工作。2024年,我局共办理入厅政务服务事项481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40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10件,取水许可相关审批158件,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3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21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49件,临时用水指标审批审批18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8件;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备案6件,对水利建设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核备50件,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备案10件,提供洗车服务的用水户建成循环用水设施备案9件,监测井(勘探井)施工备案3件,对取水工程(机井)或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其他权利)1件。组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水防治与补救措施方案专家技术审查37次。协助规划部门审查“多规合一”事项67项。联合验收32项。窗口解答各类政务事项咨询900余人次,全年水务局窗口事项办结率100%,办事效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100%。未出现违法行政、办事人投诉等情形。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

  1.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从专业角度规避依法履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一是审查与我局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二是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三是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四是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赔偿、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五是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今年我局通过联系聘任顾问律师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等254余件,参与法律咨询会议20余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办法》《怀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并监督实施备案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四)配合完成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组织完成涉水行政检查及处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水务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怀柔区依法治区办关于行政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怀柔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及检查任务,截止6月底全局行政检查共计3766件。违法行为立案31件,一般行政处罚11件,不予处罚20件,罚款共计31.12万元。

  2.深入推进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市区两级部署,以加强对相关涉水事项监管为目标,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截止6月底,共开展双随机检查260次。不断推进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定了《怀柔区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务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稳步开展水务非现场监督检查,圆满完成非现场监管占全部监管检查20%的考核指标。

  3.配合完成了水务综合执法向城管执法局的转隶工作。制定了《水务案件移交管理办法》,共向城管执法局移交水务违法案件6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全年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5件,目前结案9件,未结6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目前结案2件,未结2件;办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6件。群众满意度100%。

  (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检察院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党内监督的严肃性。聚焦社会关注的河湖水环境治理、防汛预警机制等热点问题,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2件。

  (七)开展水务普法宣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开展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学习《北京市节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宪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2.落实市、区“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水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把新出台的《北京市节水条例》宣传作为重点,结合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努力营造水务系统良好法治氛围。二是落实创城和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工厂等活动。全年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法治讲座2次。

  (八)上一年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创新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谋划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居民群众、企业单位不了解水法规,需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加大水法规普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水法律、遵守水法律的观念和意识。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怀柔区水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法、集体学法等形式,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共主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其中集中学习10次,交流研讨6次,专题辅导4次。专题讲法治课1次。

  2.加强统筹部署、做好整体谋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常态化调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等方式,实现法治建设指导的精准化、日常化,确保水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条不紊地运行。

  3.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决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工作原则,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原则、范围、程序等内容,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决策符合水务工作实际。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水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水务政务服务质效双提升。持续推进水务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水务“一件事”集成服务,拓宽“一业一证”服务范围,强化“一体化监管”,拓展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三)持续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立足水务实际,围绕水务热点问题、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加强“八五”普法工作。强化“尊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怀柔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