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怀柔区统计局法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按照市局、总队和区《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通过科室协调联动、针对问题导向和举一反三等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市统计局对怀柔统计巡查时给予充分肯定。全系统不断提升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统计依法行政工作
1.制定计划,明确重点,保障年度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局、总队和区《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制定《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2021年法治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市局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局、队工作要求,明确了《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和《研究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的年度重点工作。于年底完成了《北京市怀柔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市局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2.认真落实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根据《北京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京统发〔2021〕22号)的通知要求,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及时制定了《北京市怀柔区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怀统发〔2021〕7号)。方案明确了统计统计督察整改的原则、目标和具体整改任务。并执行双周报告制度,在5月底、9月底和12月底汇总上报督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全年的督查整改,在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上,能尽快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时间解决的,提出明确整改措施。配合农调队完成统计巡查制度的建立,并对3个镇乡(街道)统计所开展了统计巡查;配合综合科完成对镇乡统计所考核制度的建立,并对3个区直部门开展了统计巡查。在市统计局对怀柔统计巡查时,对我区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3.落实《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统计诚信单位”的评选工作。根据《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经过单位主动申报、业务科室初审、执法队核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等环节,经局、队长办工会研究确定10家单位为2020年“统计诚信单位”。并将奖牌下发至企业。
4.完成各级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市局、总队、区司法局、经信局等单位转发的各种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共30余份。根据要求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按时反馈上报。按时办理市局和调查队各种调查证件。自年初到目前,已办理北京总队调查证118个;北京市局调查证 260个,对用过和到期的证件及时收回和销毁。
5.按季度汇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汇总表》,并向区委组织部和区纪监委报备。与区纪委监委第三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同到区纪委就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进行沟通,畅通了区统计局与区纪委协作配合工作渠道,制定《问题线索登记表》,加强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二、扎实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1.认真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怀柔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统计法治观念日益增强,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素养显著提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全区第八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根据市统计局《北京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2021年12月17日经统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于12月24日以怀统发【2021】19号文件形式印发。
2.制作统计普法微视频《统计初心》作品。根据司法局转发的《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举办2021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创作法治动漫微电影,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至少择优将一个法治作品及作品报名表发送至区司法局,此项工作将纳入今年普法专项考核。统计局已完成作品上报工作。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局、队制定的《法治工作计划》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全年利用办公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全年学法不少于四次。4月2日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反馈意见》,5月20日,区统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进行再学习。怀柔区统计局自行编印《统计督察整改学习读本》400本,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学习。组织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填答《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试题》83份。10月底组织领导干部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4.圆满完成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截止2021年12月1日,怀柔区统计局2021年年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我局参加学习共59人,参学率100%,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有力。局党组对“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工作非常重视,由局党组成员金怀平专门分管协调,法规科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开党组会决定,对不参加日常学法、年度测法和年度测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5.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为了更好的学习和理解宪法内容,2021年12月3日,统计局在机关四楼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主管法治工作领导金怀平为全体统计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学习了《宪法》主要内容和修改进程,通过开展此次培训,使统计人员增强学习宪法了意识。
播放宪法宣传口号。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在国家宪法日之际,怀柔区统计局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通过电子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口号,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组织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12月1日-6日,统计局举行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此次宪法知识集中答题活动共73人参加,大家积极参加,认真答题,均获得优秀的成绩。通过此次活动,在全局营造了人人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统计局干部依法依宪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广泛开展基层统计普法活动。泉河统计所“三举措”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宣传。为大力弘扬统计法制精神,努力增强辖区公众依法统计观念,营造良好统计外部环境,泉河统计所以“弘扬法治精神 全面依法统计”为主线,明确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实法制基础。一是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全新指尖普法阵地。2021年泉河统计所在充分利用海报简报、普法宣传手册、一封信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创建“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模式,加强对外网络平台宣传,通过“魅力泉河”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制热点、典型案例。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建设空中统计普法课堂。泉河统计所充分利用视频培训的机会,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的同时,建设线上统计法制宣传平台,为调查员、企业等统计人员提供“不见面”的在线法制培训新模式,推进统计普法向基层延伸、向企业延伸、向民众延伸。三是抓住时间节点,掀起全民统计普法热潮。泉河统计所每年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宣传节点,制定集中宣传教育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公园、社区、城中村等场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深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长哨营乡统计所让《统计法》走进乡村。为了让村民更好的配合统计工作的开展,12月1日,长哨营满族乡统计所与司法所到大沟村开展法律知识进乡村工作。活动中,统计所讲解员与村民一起对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回顾,感谢村民的积极配合,同时为村民讲《统计法》的小故事,并以讲解员本身为例子讲解如何参与到统计工作来。
琉璃庙镇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琉璃庙镇党委会开展专题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把好数据统计源头质量关,加强数据质量审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制度保障。
7.积极组织参加市局布置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170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12月6日下午,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25人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的授课。
组织开展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征文活动。征文活动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统、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就,交流统计法治工作成果、经验和做法,探讨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建议,抒发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治建设的感想和感受。统计局组织各科室按要求撰写征文稿件,筛选后上报市局9篇,领导署名文章1篇。
三、超额完成统计执法工作
1.明确工作责任制和人员分工。认真研究上级相关部门2021年的各项考核及工作意见要求,积极沟通,集体讨论,形成执法队的基本工作思路。主要学习和讨论了《2021年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文书要求和式样的通知》、《2021年怀柔区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制定了《2021年怀柔区统计执法工作任务责任制》和《2021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各项考核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确定了2021年执法队主要工作任务是两项:一是执法检查量计划安排558家,比2020年实际完成(521家)增长7%。二是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不低于5场次300人次。
2.创新统计执法形式。一是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探索专业统计人员参与执法对长期易错指标开展专项执法。2021年按照市、区执法检查总体要求,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本年度与区应急局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98家,探索专业统计人员参与执法对长期易错指标开展专项执法,本年度参与执法检查的科室有能源科、商贸科、服务业科、价格科;开展了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中的电力等专项易错指标检查。二是多角度、多层面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宣传工作贯穿执法工作始终,依法统计入脑入心。完成“以案释法”五场次,培训人员约300人次;分别是九宫山纪念林有限公司和北京春风药业有限公司、中企财务公司、环卫公司。三是不断完善和规范统计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执法工作制度规范。从执法业务、纪律要求、统计业务三个方面制定了执法案卷审理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检查计划、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等,并收集整理了各专业制度讲义及幻灯片、各专业报表上报时间等,同时新建立了统计违法举报制度、双随机执法抽查办法、统计执法联动工作(试行)办法等、力争达到执法检查更加专业化,标准化。四是积极探索拓展执法领域。2021年对规模以下“四下调查单位”定期统计报表进行执法检查。2021年10月后通过“双随机”方式开展对全区160家“四下”规模以下调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3.超额完成执法检查任务。2021年按照市、区执法检查总体要求,共安排执法检查任务558家,比2020年实际完成521家增长7%;截止到12月初实际完成730家,其中:处罚103家。检查量完成年计划(558家)的131%;完成市局计划(420家)174%;人均执法检查完成121家,完成市局要求人均检查70家的173%,完成区政府要求人均检查100家的121%。全年共办理立案案件103起,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时间、程序执行完毕,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四、2022年中心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按照相关要求推动区委、区政府常态化学习制度,将此《意见》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部署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扎实推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根据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局、总队要求,结合统计督察自查自纠工作中整改内容,将涉及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重新整理、修定,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推进统计信用建设。根据市局和经信局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升统计诚信影响力,加大诚信培育力度,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申报统计诚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跟踪服务和退出机制,对于发现达不到诚信标准的,及时取消诚信称号。认真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并完善违法行为公示机制,按要求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将诚信和失信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应用,不断加大统计信用宣传。
3.扎实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按要求完成市局、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确保执法任务完成情况保持全市生态涵养区前列。規模以上单位探索按照专业划分,专业科人员尝试参与执法;执法检查对象主要考虑2021年给予责令改正以上单位(含迟报处理单位)约130家左右;执法重点除数据质量外主要规范统计台账和原始资料的设置和留存方面,以点带面推广向统计台账和原始资料留存好的单位学习。(可以考虑开几个现场会分专业)。开展规模以下“四下”调查单位定期执法业务,主要做法是在总结2021年探索尝试性规模以下执法的基础上,提出2022年“四下”企业执法方案,形成常态执法。探索开展农经类和区政府部门类统计数据执法(32家部门上报统计资料)。
按要求完成“以案释法”普法宣传3场次普法培训人员不低于200人次。主要对象安排各类会计记账公司(兼报统计资料)和镇乡财政科(在怀注册并报统计资料)、科学城新纳统单位。开展规模以下“四下”统计调查单位执法检查。
积极参加国家局执法检查、国家局统计督查抽调任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技能。
4.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与规范,保障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质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设立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根据事实、证据以及履行程序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合理裁量。审查、处理案件实行集体议事、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制度。
5.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与规范,保障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质量。规范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严格执行市局、总队下发的《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设立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根据事实、证据以及履行程序情况作出公平、公正的合理裁量。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