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北京市怀柔区经济社会调查队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

日期:2023-06-13 16:0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中期验收之年。怀柔区统计局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始终坚持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提高社会各界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不断开创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新局面、推动怀柔在新时代首都发展中展翅腾飞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持续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常态化开展《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监督意见》再学习再贯彻。结合落实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在各级党委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积极与区委党校沟通协调,将统计法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文件精神纳入区委党校必修课内容常态化。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实施意见》中关于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开展。

  (二)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等。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季度组织法治培训2学时,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至少讲一次法治课。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争取本单位每名公职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严格落实怀柔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综合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认真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怀柔区行动实施方案。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和联系人组织实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统计改革部署情况、权力干预和“数据寻租”问题、履行统计数据管控责任、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等对本地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研判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风险隐患,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总结防治统计造假的主要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根据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等问题,制定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市局转交的核查案件和问题线索,根据举报线索和有关情况选取相关专业领域进行集中执法检查。

  (四)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坚持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流程衔接等事项。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完善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决策事项顺利实施。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强化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核备案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职责,严格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的决策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五)加强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严格执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对统计执法案卷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健全统计执法案卷抽查机制,扩大抽查范围、规范检查内容,将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统计法治监督和案卷抽查的重点内容,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实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重大复杂案件,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尽量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健全与纪检监督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沟通和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确保统计法治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二、突出统计普法重点,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一)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聚焦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丰富拓展“以案释法”宣讲内容和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市局和区司法局报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和工作动态,全面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效。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开展7项活动:在重要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展统计法相关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制作《统计法》宣传动漫视频、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区统计局将根据怀柔区统计实际,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把各项宣传活动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人员和必要经费,保证各项宣传活动高质量开展。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策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三是务求取得实效,讲深讲透《统计法》精神特别是“二十六个不得”等统计法律底线红线;聚焦普法重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法用法。四是强配合,各科室、基层统计所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系统协作、资源共享、上下联动。

  (三)做好迎检“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统计“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区统计局队将根据怀柔区“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方案和市局普法验收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对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普法活动偏重于对法规条文的“单向传播”,忽略了对普法对象法治需求的关注与回应,导致普法需求与供给脱节,普法工作创新不够。普法工作在从“好不好”向“精不精”跨越的进度缓慢,有影响力的普法品牌仍相对不足,优质的法治文化作品较为稀缺,对于现有普法制度的贯彻实施持续发力不够扎实,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导致普法工作无法更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等问题认真总结,按时保质提交自查报告,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四)不断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统计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典型宣传,探索对统计诚信企业新的激励措施,对于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加强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诚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将扩大统计诚信单位评选范围,加大诚信统计企业典型宣传和激励,确保2025年全区统计诚信企业数量达到规模(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占比的5%任务,树立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宪法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全区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宪法,营造宪法氛围。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民法典和民法典实施以来典型案例和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邀请单位法律顾问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开展民法典讲座。广泛开展与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加快“一城两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加强城市更新条例、节水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新出台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效能

  (一)切实强化统计执法效能。坚持以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为主,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制定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肃查处市局转交的核查案件和问题线索。贯彻“执法为民”理念,破除执法监督“死角盲区”,统筹推进执法人员、检查单位、执法时间、执法指标全覆盖。理清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总数量,筛选易错单位、易错指标等,提高执法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探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综合效能。依法查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

  (二)深化执法检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执法数据的挖掘,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制度,全面复查上年受处罚单位受处罚后上报的统计报表,切实了解被处罚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统计数据依然有严重错误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合作,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年终向业务部门反馈执法检查结果,查找数据差错根源,分析企业填报难点,有针对性布置年、定报培训,为改进统计工作提供可行建议。

  (三)“双随机”开展执法检查。为保障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准确完整,更好地服务于统计调查,以2022年末规模以上单位数量为本年度检查单位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检查单位。检查内容为调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和“一套表”的数据质量。在各专业总数量库中,扣除已抽的有效期内“统计诚信单位”、扣除已查的月报单位数量为抽取该专业的基础库,“双随机”抽取2022年计划执法检查单位数325家。

  (四)落实统计执法基础保障工作。充实执法力量,提高专业人员持证比例,动员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专业和专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优化和创新“统计执法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