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29 09:4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核心,定制度、立规范、广普法、严执法,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防线,不断提升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主要议题。区统计局内部执行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共学习4次,每季度开展法治讲座1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北京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等内容。同时,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主题教育,完成5项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和1项专项整治任务。调查队队长、主管法治工作领导、单位法律顾问分别针对不同主题讲授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提升统计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二)履职尽责,更好发挥统计部门作用

  1.制定计划,明确重点。按照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制定《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市统计局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怀柔区统计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和“统计法进党校”的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怀柔区实际情况,修订《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方案》,以“局队机关、政府部门、街道乡镇、调查对象”为主体,明确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锻炼队伍等整体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分别出台了《怀柔区街道、镇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怀柔区街道、镇乡统计业务工作计划》《北京市怀柔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指导手册》《北京市怀柔区部门统计工作指导手册》等,在街道镇乡统计工作会、部门统计工作会、年定报培训会上进行宣讲,全面保障统计工作的开展。

  2.自查自纠,成效显著。怀柔区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统计局局长、调查队队长为副组长的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镇乡、街道均明确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确保工作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向部门、镇乡、街道印发《怀柔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分别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布置会,按照《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整改台账》相关内容,针对不同工作侧重点,逐条明确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3.实地检查,形成合力。区统计局组成四个巡查组对两部门两镇乡分别开展巡查工作,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巡查工作重要内容。通过查看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台账、签到表、影音资料等形式,对被巡查单位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开展统计管理工作的科学严谨程度,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实地巡查工作后,巡查组全面了解被巡查单位具体工作情况,形成巡查工作报告,指明存在问题,如期反馈被巡查单位。被巡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拟定了整改报告。

  4.落实制度,确保质量。认真研究市统计局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完成《北京市怀柔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2023)》的修订,对照职责分工开展自查,每季度提交自查报告,并有序开展抽查工作。同时,关注重点审核指标,根据以往经验完善库外审核程序。报表坚持随报随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对于易错指标采取程序加人工双重审核,确保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严把质量关,从单位真实性、报表准确性、指标实时性等多方面开展核查,加强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

  5.树立典型,营造氛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将“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告知企业,调动企业参与评选的积极性,扩大“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相关成员,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对单位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治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调查对象的规模和在其它行政部门信誉度最终评选出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并获得接下来两个年度的统计执法免检资格。在全区范围内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广泛普法,净化依法治统环境

  1.推进统计法进社区。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居民统计法治意识,有力保障和促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了走进社区《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向现场居民介绍《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宣传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的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对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打消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的顾虑,积极配合各项统计工作。

  2.推进统计法进企业。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将送法入企活动与统计诚信单位验收、统计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各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向各单位重申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法定义务。同时,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摘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等材料,作为单位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

  3.推进统计法进会场。在“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暨2023年怀柔区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中,将统计普法宣传作为活动重要一环。活动中,为企业发放统计宣传材料,在现场设立咨询台,由讲解员详细讲解统计相关知识,答疑解惑,全力提升宣传活动效能。通过接地气的宣传形式和互动进一步拉近了政府统计系统和社会公众的距离,提高了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公正,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1.强化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怀柔区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和执法检查相关规定,履行统计执法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市、区两级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实际完成各类检查292家。其中:常规检查完成88家、专项执法检查完成167家、非现场检查完成34家、迟报查处3家;全年立案处罚19家,其中:一般立案处罚14家、简易处罚5家;按照规定给予立案不予处罚10家。在2023年怀柔区依法行政综合考评中,怀柔区统计局四个季度的考核均为优秀。

  2.广设线索举报通道。修订并完善《怀柔区统计违法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举报渠道、受理部门、基础信息登记台账等机制,对统计违法举报案件及时受理、及时查处。目前,怀柔区没有接到过统计违法举报案件。同时,及时完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经济普查开展以来,按照要求成立执法保障组,并开展如何做到依法普查、执法工作保障培训,下发了经济普查不配合执法保障工作流程,保障了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一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扩大统计执法影响力。与区应急局和发改委联合,对92家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报表单位对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和配合程度。二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典型案例3篇,供报表单位借鉴,促使其举一反三,使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严守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23年度,区统计局严格落实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等制度,全年没有上述事件发生。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区统计局内设法规科(编制2人)实际2人;执法队(编制6人)实际6人;单位有公职律师2人,能够较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聘请法律顾问1人,2023年为单位全体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并参与一般合同件审查,能够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和区律协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实务、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等专业知识。

  (六)积极整改,确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拓宽统计法治宣传面。区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经济常识等课程列入区委党校党员领导干部课程。2023年3月,怀柔区统计局副局长赵爱伟走进区委党校课堂,为80余位处级干部学员做区情区况和统计法律宣传讲座。2023年9月,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副总队长、二级巡视员杨世业应邀到怀柔区党校,为怀柔区第四十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做了题为“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切实防治统计造假”的专题讲座。通过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的认识。

  2.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为契机,全区21个部门和16个镇乡、街道对照《防治统计造假自查清单》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围绕贯彻统计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履行法定职能、数据管控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查摆整改,并报送工作报告。经自查,各相关单位均建立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统计数据管理工作制度,合理配备了统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调查制度,确保符合上级部门要求。

  3.统计法治宣传成效显著。一是原创诗朗诵节目获奖。怀柔区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形式创新,在举办的2023年怀柔区法治文艺大赛中,选送的诗朗诵《<统计法>赞》荣获二等奖。经评审专家筛选评比,该作品从镇乡街道、普法责任制单位、文艺演出团队选送的76部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同时,该作品代表全市统计系统参加2023年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顺利进入复赛。二是“《统计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获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怀柔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将活动触角延伸至基层企业,共收集高质量征文18篇,抒发了各级统计人对统计工作的真挚情感。其中怀柔区统计局工作人员撰写的征文《〈统计法〉赞》荣获全国统计系统“《统计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奖。三是开展统计法相关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将统计法治宣传与五经普工作相结合,组织两轮统计相关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利用区级媒体怀柔融媒发布活动内容,提高街道镇乡、相关部门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的参与度,对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起到推动作用,全面提升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

  4.专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所提升。努力克服执法人员工作年限短,执法经验不足的困难。认真研究市、区两级2023年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及意见要求,对标对表,形成基本工作思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学习《2023年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工作计划》《2023年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工作考核方案》《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文书要求和式样的通知》《2023年怀柔区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制定了《2023年怀柔区统计执法工作考核责任制》和《2023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各项考核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全面提升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工作需要,区统计局将进一步研究《监督意见》和《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实施方案。同时,适时建立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建立向上级报告制度等。

  (二)统计执法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怀柔统计局执法形式、范围和要求主要按照市统计局要求进行,按照《统计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状况有许多统计领域应尝试性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如对部门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

  (三)公职律师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在强化履职和管理机制方面需要规范和完善,提高公职律师履职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将履行法治职责作为领导干部《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执行怀柔区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年定报、大型普查等重点工作,把握国家宪法日、《统计法》及《条例》颁布日等重要时点,面向基层、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提升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活动。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出台了《北京市怀柔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主要议题。定期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

  (二)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邀请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领导为怀柔区第四十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做了题为“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切实防治统计造假”的专题讲座,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的认识。

  (三)扩大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印发《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持续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引导基层单位树立诚信统计理念,真正使统计诚信单位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稳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要议题清单制管理,拟上会事项由班子成员于会前填写《怀柔区统计局党组议题征集表》,经审定后上会集体研究,坚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召开党组会研究聘请律师事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同时律师参与到合同审核、签订、经费审批等程序中。

  (五)完成统计法治建设署名文章。结合怀柔区统计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完成了《以常态促长效  扎实推进统计普法水平提升》署名文章。从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净化依法治统环境、织密统计法治管理网络、提高调查对象认识、提升统计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对怀柔区统计局有效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将根据《监督意见》和《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怀柔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衔接,根据市统计局要求和安排,在适当时机建立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

  (二)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执法、督导检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把普法和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将法治宣传渗透到执法办案、督导检查的各个环节,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开展统计法宣讲活动,面对面解答有关统计法律问题,强化对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宣传,将普法宣传渗透进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充分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持续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利用经济普查之机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充分依托“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平台,加强组织策划,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12.4”宪法日之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口号,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在全局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提高怀柔区统计局干部依法依宪履行职责水平。

  (四)不断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统计局统一要求,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诚信统计”单位评选活动。加大统计信用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统计领域信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跟踪服务和退出机制。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五)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根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修订标准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健全统计执法案卷抽查机制,扩大抽查范围、规范检查内容,将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统计法治监督和案卷抽查的重点内容,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健全与纪检监督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沟通和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确保统计法治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党组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4年2月29日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