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07 14:1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单位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防线,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实施意见》的再学习再贯彻。执行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共学习4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北京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传达了《北京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简报》相关精神。二是召开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工作会,重点学习贯彻全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会议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第11期》文件精神,做到学有所思、所悟、所得,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三是严格落实怀柔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充分利用学法考法平台,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综合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制度决策,更好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

  1.制定计划,明确重点。按照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制定《怀柔区统计局、调查队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市统计局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了强化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和开展统计巡查的年度重点工作。

  2.落实制度,确保质量。一是认真研究市统计局工作新规定、新要求,规范完成《怀柔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报批工作,出台《北京市怀柔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指导手册》《北京市怀柔区部门统计工作指导手册》等在镇乡、街道统计工作会、部门统计工作会、年定报培训会上进行宣讲,全面保障统计工作的顺畅开展。二是整理下发《镇乡、街道统计业务工作计划》,将五经普、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作为2024年镇乡、街道业务工作重点,督促镇乡街道加强统计法治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为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打好制度基础。

  3.细化举措,开展巡查。修订完善《2024年度部门统计巡查及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2024年度镇乡、街道统计巡查工作方案》,按照《关于印发怀柔区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巡查组,紧扣方案制定、工作布置、实地巡查、跟踪问效四个工作环节,开展2024年统计巡查工作。结合各街道镇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部门统计制度要求等,于6月份和10月份先后对区卫健委、区水务局、渤海镇、杨宋镇进行了实地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将巡查结果形成巡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正式向被巡查单位反馈,指明问题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力求以巡查为切入点提升怀柔统计工作水平。

  (三)丰富普法形式,不断扩大依法统计宣传覆盖面

  1.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联合区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经济常识等课程列入区委党校党员领导干部课程。2024年3月,市统计局副局长朱燕南应邀在怀柔区委党校为70余位处级干部学员做了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的讲座,将依法统计相关要求融入讲座当中,提升了怀柔区部门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2024年12月3日,统计局优秀执法干部在怀柔区2024年第2期科级正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中作“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专题培训,通过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的认识。

  2.推进统计法进社区。携手泉河街道在潘家园社区举办了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现场居民介绍新修改《统计法》的相关内容,以及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数据采集方式、重要时间节点等,大力宣传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的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对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打消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的顾虑,积极配合各项统计工作。

  3.推进统计法进企业。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区统计局将送法入企活动与统计诚信单位验收、统计执法、年定报培训等工作相结合,对各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向各单位重申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法定义务。同时,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摘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以及新修改《统计法》内容解读等材料,作为调查单位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

  4.推进统计法进机关。区内各机关单位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普法宣传的重要一环。区统计局进一步拓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将统计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利用北园社区党委组织的共驻共建活动之机,向参加活动的区住建委、区经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开展“短频快”普法工作,将部门统计职责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严重性、对应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逐一讲明,提高机关单位对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识。

  (四)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一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扩大统计执法影响力。与区应急局和发改委联合,对120家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报表单位对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和配合程度。二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篇,供报表单位借鉴,促使其举一反三,使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效果。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和执法检查相关规定,履行统计执法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市、区两级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开展执法工作,实际完成各类检查249家,完成市级计划的108%。

  3.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基础上,依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推进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以统计信用状况和执法检查结果为基础,系统梳理执法检查单位、新增单位、近年三未检查单位总体情况,形成2024年执法检查单位抽选库,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近三年有差错企业、未检查企业的关注度,2024年年底实现规上企业三年统计执法全覆盖,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五)严守各项规定,不断提升法治队伍建设水平

  2024年度,区统计局严格落实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等制度,全年没有上述事件发生。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区统计局内设法规科(编制2人)实际3人;执法科(编制6人)实际6人;单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在编干部有4人,其中公职律师2人,能够较好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聘请法律顾问1人,2024年为单位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参与一般合同件审查,能够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和区律协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实务、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等专业知识。

  (六)积极落实整改,大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1.统计法治宣传成效显著。一是作品《基层统计人的求真纪事》在全市“我们的法治故事”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二是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相关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根据《统计法》新增和修改的重点条目,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等内容设置题目,动员局队全体干部积极参与,通过答题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普法意识。三是录制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微视频,9月13日,新修改《统计法》施行,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工作,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参与讲稿撰写、视频录制、后期加工等工作,精心制作了题为《弘扬法治精神 践行依法治统》的法治宣传微视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2.专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所提升。努力克服执法人员工作年限短,执法经验不足的困难。认真研究市、区两级2024年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及意见要求,对标对表,形成基本工作思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2024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将各项考核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全面提升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积极选派年轻执法人员参与全国统计督察工作和全市“统计执法标兵”选拔大赛,其中一名同志获得“统计执法能手”称号,通过参加督察工作和业务大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

  3.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总结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分别向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上报工作总结。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重要文件的学习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新修改《统计法》在内容上有较大的更新和扩展,需要加大力度组织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学习。对于其他各项统计法律法规还需要坚持常态化学习,加深理解与实践运用。

  (二)统计执法案例的警示作用有待加强。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依法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高,统计执法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还需要通过各类普法活动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作为领导干部《202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执行怀柔区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年定报、各类调查等重点工作,把握国家宪法日、新修改《统计法》实施日等重要时点,面向基层、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提升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一)完成统计巡查工作。修订完善《2024年度部门统计巡查及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2024年度镇乡、街道统计巡查工作方案》,按照《关于印发怀柔区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巡查组,紧扣方案制定、工作布置、实地巡查、跟踪问效四个工作环节,开展2024年统计巡查工作。结合各街道镇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部门统计制度要求等,于6月份和10月份先后对区卫健委、区水务局、渤海镇、杨宋镇进行了实地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将巡查结果形成巡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正式向被巡查单位反馈,指明问题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力求以巡查为切入点提升怀柔统计工作水平。

  (二)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邀请市统计局副局长朱燕南在怀柔区委党校为70余位处级干部学员做了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的讲座,将依法统计相关要求融入讲座当中,提升了怀柔区部门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选派局内优秀执法干部在怀柔区2024年第2期科级正职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中作“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专题培训,通过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的认识。

  (三)扩大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印发《怀柔区“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持续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最终评选出年度“统计诚信单位”18家,并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公布。通过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引导基层单位树立诚信统计理念,真正使统计诚信单位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稳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四)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重要议题清单制管理,拟上会事项由班子成员于会前填写《怀柔区统计局党组议题征集表》,经审定后上会集体研究,坚决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召开党组会研究聘请律师事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同时律师参与到合同审核、签订、经费审批等程序中。

  (五)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新修改《统计法》正式实施,这次《统计法》修改,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为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内容、掌握新修改《统计法》对今后统计工作的方向指引,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市统计局培训、局内新修改统计法知识竞答活动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学习和研究。

  (六)完成统计法治建设署名文章。结合怀柔区统计法治建设实际情况以及新修改《统计法》重要内容,完成了《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署名文章。从《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意义以及对区级统计工作的方向引领方面进行解读,对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效能、加强统计分析研究等重点工作进行展望,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新修改《统计法》宣传为重点,分层分级抓好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普法工作动态信息。

  (二)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升行动计划》的执行与落实。加强街乡镇统计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与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能力。

  (三)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在做好统计监督各项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衔接,根据市、区两级要求和安排,在适当时机建立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持续深化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确保统计法治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四)不断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市级要求评选年度统计诚信企业,加大统计信用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统计领域信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跟踪服务和退出机制。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健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和警示作用,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党组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202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