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关于印发《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9-25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按照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体育局制定了《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2018年94

附件:

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京体产业字[2018]26号)及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京怀安办[2018]56号)要求,结合我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市区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确保2018年“中非论坛”期间消防安全,不断提升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底。与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

(二)整治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体育经营的单位为基础,重点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内的体育经营单位。

即:怀柔京北大世界的北京湘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怀柔万达广场的北京浩越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三、整治重点及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明确消防责任。一是体育经营单位应与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二是体育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2.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体育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控制室值班人员需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执业。

3.加强培训演练。体育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制定符合要求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4.严格检查巡查。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改正,并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

5.明确管控重点。体育经营单位严禁擅自停用或更改消防设备设施,严禁违规住人,严禁以店代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

(二)建筑火灾预防

1.严禁改变功能。体育单位严禁私自改造消防管线和消防设备设施,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严抓施工改造。体育经营单位装修改造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严禁违规使用电焊、气焊,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在施工区域办公、住宿。

3.严密防火分隔。体育经营单位内部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如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功能完好。

(三)消防设备设施

1.确保完好有效。体育经营单位保证相关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2.按时维护检测体育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定期对场所内消防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维护保养,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3.熟悉应急预案。体育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应急通道,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能够及时组织消费者疏散。

四、任务分工

(一)体育局成立由彭光强局长任组长,万洪伟副处级调研员任副组长的怀柔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局群体科,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整治工作

(二)各体育经营单位要按照区体育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原则,对单位消防安全开展清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积极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五、阶段划分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体育经营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职责,落实责任。

(二)摸排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0月15日)

一是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体育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二是督促体育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防范措施。三是协调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火灾隐患要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四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体育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组织逃生及自救知识。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是组织对体育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不合格者一律重新整改。二是迎接市、区检查组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体育经营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在区体育局及相关部门统一协调组织下,认真履行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加强沟通各体育经营单位(文中两家单位为重点)即日起,严格按照文中整治重点及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与属地、消防、电力、燃气、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在专项整治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认真做好各项活动有关文字、影像资料整理保存工作,并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发送邮箱QTK2014@sina.com。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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