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
2019年是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做好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怀柔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区体育局制定了《2019年怀柔区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1.2019年怀柔区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2.2019年怀柔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表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2019年怀柔区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关键之年。为全面持续推进我区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切实排查治理一批突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主线,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强化体育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以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的单位为基础(依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为准),重点治理面向社会开放经营的滑雪、游泳、攀岩、潜水4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
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第17号)、《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市政府179号令)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266号令)有关规定,治理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建立、履职情况,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救助人员等设置情况,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
3.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装备及功能状态。
4.督促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及其他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度做好本区体育经营单位台账动态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相关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治理专项台账;组织开展隐患治理自查、联合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开展治理、验收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9年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从2019年1月至12月底结束,按照年初排查、全年整改、年底销账的工作步骤,开展隐患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3月)
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工作部署。按照《怀柔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区体育局将组织召开2019年怀柔区体育行业安全隐患治理专题部署会,学习上级工作指示精神,观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片,并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
2.建立第一批台账。区体育局列出体育经营单位清单,根据上一年度排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形成年度第一批隐患台账,并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有关数据和信息。
(二)集中排查上账阶段(4月至5月)
主要工作任务:
1.体育经营单位自查建账。各体育经营单位针对实际,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将隐患台账汇总上报区体育局。
2.行业排查建账。区体育局对照市体育局规定的安全隐患排查内容,组织对辖区内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连同第一批隐患台账和经群众举报查实隐患台账,形成本地区安全隐患总体台账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隐患整改销账阶段(6月至11月)
主要工作任务:
1.隐患整改治理。各体育经营单位对排查上账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治理。不能短时间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2.复查验收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自行验收合格后,要报属地街道乡镇申请复查验收。按照“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街道乡镇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立即组织复查验收。区体育局对上账隐患按50%比例核查,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彻底到位。
(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2月)
主要工作任务:
1.核查整改效果。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核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2.梳理总结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后续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排查治理及验收标准
体育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各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建立台账式管理模式,挂账消账,及时做好整治。主要法规、标准有:
1.《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市政府179号令 2006年)
2.《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266号令 2015年)
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2013年)
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总局第17号令,2013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各体育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内容,是预防风险、杜绝事故的重要手段,大家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专人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收到实效。
(二)建立台账,强化执法督查。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存在的隐患要施行挂账、销账管理,确保消除隐患。对短时不能治理的隐患,要制订解决方案,专人负责,明确治理完成时限和效果。治理过程中,区体育局将加大执法检查、督办力度,对治理力度不强、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的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
(三)治管结合,注重市场引导。各体育经营单位要遵循体育消费市场规律,坚持治理与管理结合,对本单位隐患治理情况、重大隐患与风险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定期汇报。区体育局将对隐患治理效果好、运营安全规范的体育经营单位加强宣传,引导体育消费人群选择安全、规范的健身运动场所。
(四)注重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体育经营单位要对隐患治理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对一些制度落实、工作机制作为成果进行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2:
2019年怀柔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表
单位名称: | 检查时间: | |||
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一、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 1.机构人员配备:有安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 |||
2.管理制度:有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岗位和人;建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八项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中要求企业建立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 ||||
3.应急预案:1、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 | ||||
4.安全教育培训:①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培训合格;②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培训合格;③安全教育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并有影像资料)。 | ||||
5.安全责任书:单位内部人员是否逐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 ||||
二、人员疏散的安全检查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①主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②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③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④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⑤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 |||
2.应急照明:①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②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3.应保证应急照明能够有效使用,即平时处于蓄电状态;4.要求被检查单位人员进行试验来查看应急照明设备的工作状况。 | ||||
三、安全标志检查 | 1.疏散指示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 |||
2.提示标志:①灭火设备、手动报警器、报警电话等均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 | ||||
3.禁止标志:①易燃商品区要设置“禁止烟火”或“禁止吸烟”的标志; | ||||
4.标志的设置 要求:①标志的设置应合理、规范;②“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米;③各种安全标志应设在与疏散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4、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四、消防检查 | 1.灭火器材:①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②消防器材要完好、有效。灭火器要有足够的压力,外观应保持完好;③每年由有关部门检验一次,并在检验合格后贴上标签;④消火栓内要有完好的水带、水枪,水带应按要求卷好;⑤消防器材不能被圈占、遮挡;⑥灭火器应该放置在显著位置,消火栓上应该有标志注明 | |||
2.应急广播: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 ||||
五、变配电室的检查 | 1.电工:①持有效证件上岗;②按规定值班,制作值班记录;③上岗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 |||
2.配备设施:①电器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值班记录;②安装应急照明,配备专用灭火器;③有防止小动物从门、窗、电缆沟进入的措施;④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 ||||
3.禁止规定:①严禁堆放与变配电室工作无关的物品;②架空线上禁止放置或悬挂物品;③配电室不能设置床铺,留人住宿,并要与值班室分开设置。 | ||||
六、电气线路安全检查 | 1.操作规程:电器设备有操作规程 | |||
2.线路敷设:①禁止拉接临时电线;②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ƒ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 ||||
3.设备检测: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 ||||
七、设备安全检查 | 1.设备、器材体育运动场所经营单位设置的各类健身活动的设施、设施、器械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 |||
八、房屋性质 | 1、是否是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2、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问题;3、是否属于违建、私搭乱建问题。 | |||
九、营业区应急措施安全检查 | 1.人员流量:①滑雪、滑板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得小于20㎡,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得小于5㎡;②人工游泳池的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天然游泳场的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4㎡;③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得小于4㎡④当营业区接近最大容纳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 | |||
2.专职救生员:1、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3名专职水上救生员,水面面积超过250㎡的,每增加250㎡至少增加1名专职水上救生员,增加的面积不足250㎡的,按照增加250㎡计算;2、救生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带明显标识。 | ||||
检查人员(签字): |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