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文艺创作成果、探讨群文工作、普及文艺知识和培养文艺人才,指导辖区群众开展文艺工作,2025年,怀柔区文化馆继续开展《怀柔文艺》内部资料编辑发行(不含印刷)工作,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策划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5年《怀柔文艺》内部资料编辑发行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2025年2月-12月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按照文化导航、群文风景、文旅动态、百家争鸣、影像画廊等栏目做好图文编辑、文本校对及排版设计工作,做好资料全年4期,每期1000册,共4000册的邮寄发行工作,开展主题征稿和读者交流活动,做好内部资料准印证号年审和稿酬统计发放等与此项目相关工作。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二)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详细策划实施方案;
(五)本项目预算明细;
(六)近几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有意向的单位需提供胶装成册文件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5年3月3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怀柔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0号(怀柔区文化馆南楼204室 创作部收)
联系方式:王老师、史老师
电话:010-696466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1:30,14:00至17:00。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馆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