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启动以来,怀柔区文化馆“文艺培训春风工程”一直致力于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事业的发展,为培养文艺骨干和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为继续推进该工程,2025年,区文化馆计划继续开展“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培训项目,并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具备相关经验的单位,负责策划和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文艺培训春风工程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2025年度
(四)项目地点:怀柔区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将免费对外开放线上线下文艺培训,每月不少于80期。
2.“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将根据各镇乡(街道)和基层单位的实际需求,每月至少开展2期基层培训。
3.“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将计划在怀柔区主要镇乡(街道)举办合唱、舞台舞蹈、广场舞等文艺阵地培训班5期。
上述项目内容将根据群众和镇乡(街道)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需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送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二)项目预算明细。
(三)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需提供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区文化馆将不予接受。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69681490、69623056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0号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馆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