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2025年非遗保护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5-04-25 14:37    来源: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化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使怀柔区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遗产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得以保护、传承和弘扬,区文化馆拟于2025年5月至12月,面向全区开展非遗普查、申报、认定、档案整理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策划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怀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3.实施时间:2025年5月至12月

  4.项目地点:怀柔区

  5.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项目内容及要求:

  通过音视频、图片、文字书籍及报告等形式开展非遗资源普查调研、建设非遗档案,组织专家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市级、国家级项目等工作。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三年以上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2.预算明细

  3.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能够提供非遗方面专家资源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5年04月30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成人教育局院内),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三楼公共服务科。

  联系人:雷老师  李老师

  电话:010-69626222

  报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怀柔区文化馆  

2025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陈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