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本系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维护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各类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对事件的统一指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听从指挥,认真负责,立即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疏导,尽力化解,通力协作,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要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努力做好预案演练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分级负责,及时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承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和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恐怖袭击类事件。包括:境内外敌对势力出于政治目的对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现场、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经营单位及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单位的袭击事件;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针对性袭击事件。
2.蓄意破坏类事件。包括:纵火、爆炸、哄抢、砸毁、盗窃文物和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及大型文化活动现场的犯罪事件;在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现场、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经营单位以及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单位内举行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倾向性活动等严重危及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现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经营单位以及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单位安全稳定的事件。
3.责任事故损害类事件。包括: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现场、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经营单位及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单位内发生的火灾、倒塌、易燃易爆危险品引发的损害其安全的各类事件,也包括由于安全防范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的系统内部的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大型文化活动现场、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4.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暴风雪、地震、洪水、雷击、地质灾害等引发损坏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大型文化活动场地、人员密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旅游经营单位设施、毁坏文物、危及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各单位安全的各种次生灾害性事件。
5.群体性上访类事件。包括: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内部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承办大型文化活动现场发生的围堵区领导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6.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系统或行业内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政 委:周 为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指 挥:夏占利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指挥:张广春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雷 杰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正科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大鹏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雅静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春根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鲍云贤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调研员
钟宏城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调研员
武学兵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处待遇
成 员: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
基层单位一把手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积极协助监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置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收集、分析有关信息,预测相关事件的发展趋势,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深入现场进行指挥;当突发事件超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范围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协调组、应急救援组、信息发布组、督促检查组和善后处置组
1.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钟宏城
副主任:王丛
成 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救援的人员、车辆、物资、器材等。
2.现场协调组
组 长:雷杰
副组长:钟宏城
成 员:行业管理科、旅游业教育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措施,协调各工作组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3.应急救援组
组 长:雷杰、田正科、郭大鹏、刘雅静、曾春根
副组长:邢丽丽、李妍、李小琦、李建华、马占刚、仇志峰、崔学军、杨华、赵新宇
成 员:行业管理科、旅游业教育中心、公共服务科、文物保护科、产业发展科、乡村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文化行政执法队、咨询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恢复工作,提供有关事故现场信息。
应急救援组下设5支小分队:
应急救援一队:队长雷杰,副队长邢丽丽,队员为行业管理科、旅游业教育中心全体人员。
应急救援二队:队长田正科,副队长李妍,队员为公共服务科全体人员。
应急救援三队:队长郭大鹏,副队长李小琦、李建华,队员为文物保护科、执法三队全体人员。
应急救援四队:队长刘雅静,副队长马占刚、仇志峰,队员为产业发展科、乡村旅游管理服务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应急救援五队:队长曾春根,副队长杨华、赵新宇,队员为执法队办公室、执法一队、执法二队全体人员。
4.信息发布组
组 长:刘雅静
副组长:李艳婷、王志斌
成 员:演艺活动服务中心、市场推广中心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接收和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引导舆论工作。
5.督促检查组
组 长:张广春
副组长:苗俊荣
成 员:政工科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防止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6.善后处置组
组 长:鲍云贤
副组长:武学兵
成 员: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及信访事件。
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基层各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别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机构。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对分管工作负总责。
三、信息与报告
(一)信息报送形式
1.紧急电话报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报告,带班领导与主管领导沟通后,向突发事件指挥部政委和指挥报告,并按领导指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明确专人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关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及时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信息发布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对于重大信息,根据领导意见,编辑信息专报,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三)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破(毁)坏、影响程度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
3.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4.媒体对事件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突发事件的响应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即刻报告政委和指挥,按领导指示上报区委、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具体处置方法,决定实施临时方案。
(二)现场协调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汇报事态发展等有关情况;向事发单位通报指挥部意见;与应急、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信息发布组迅速收集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应急救援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主管领导直接深入现场靠前指挥。
(五)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配车辆,准备救援物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一旦启动应急预案,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的“一办、五组”要立即开展工作。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人员。
(三)物资保障
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基层各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物资储备,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启动应急预案时,全系统车辆及物资统一由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调配。
六、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事发单位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区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审定、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七、善后和恢复
(一)督促检查组及时查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情况,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政委和指挥同意后,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慎重、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引导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总结工作。积累有效做法和措施,修订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八、附则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由文化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政委、指挥、副指挥和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
(二)本预案由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图
2.突发事件启动流程图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2日
(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图及突发事件启动流程图请下载附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