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卫健委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

日期:2020-09-04 09:30    来源: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2日,怀柔区卫健委举办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报告会——《民法典》专题培训。卫健委二级班子成员,机关副科级以上人员,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及医疗纠纷处理具体负责同志共计9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教授以《从医学人文视角重构新型医患关系》为题授课。同时,本次培训与我区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相结合,邀请河北丰宁县、怀安县,内蒙古四子王旗、科左后旗,青海杂多县和河南卢氏县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远程视频培训。

  培训会上,王教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中涉医部分内容,结合大量鲜活生动的案例为大家讲述了如何从医学人文视角重构新型医患关系。王教授提出“病人至上”以及“医务人员应该学会改变自己,遇到问题不是找借口而是想方法”以及在与病人的交流中,要常常把三句话挂在嘴边——“谢谢”、“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病人好,我才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发人深省。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有助于大家对《民法典》的理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扰,经过授课老师的讲解也豁然开朗,对自己的帮助非常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将坚持学以致用,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维护医疗安全,营造良好就医环境。

  此前,怀柔区卫生健康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民法典》专门进行了会前学法。下一步,将把《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让《民法典》走进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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