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1.本人为农业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3.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
经区卫生健康委审定,2025年新进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154人(已公示2153人,新增1人)。现将新增人员名单予以补充公示(附件),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1月31日。
如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条件,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010-69622738、010-89683740
市卫生健康委电话:12320
举报信箱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补充公示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时间 | 户籍性质 | 曾生子女数 | 现有子女数 | 户籍地 | ||
男 | 女 | 男 | 女 | |||||
张自路 | 男 | 1963.12 | 农业 | 1 | 0 | 1 | 0 | 宝山镇西黄梁村 |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崔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