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区信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继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全力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切实增强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1.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宣讲解读、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识,把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及做好思想疏导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手段,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力度。全面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
2.严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履行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行政处分的三项建议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重点解决一批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和稳控的信访案件,对违反《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北京市实施细则所列责任内容的问题,及时向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提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建议,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
二、着力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3.全力抓好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深入开展我区网上信访系统的应用,切实为百姓不出家门反映问题提供方便。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着手抓好信访部门与同级职能部门,与市级部门及基层乡镇、街道的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确保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录入、业务流转、数据生成、处理办理过程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巩固和拓展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成果,在总结实践运用和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系统应用的操作培训,提高系统应用的工作效能。
4.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研究细化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完善信访部门与有权处理机关的工作对接,确保受理、办理及文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责任明确、衔接顺畅。进一步完善信访通报制度,切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倒逼改进工作。
5.加强源头预防。坚持事后处理与事前防范并重,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信访评估制度纳入其中,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主动为群众服务,积极排忧解难,最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失错引发信访问题。
6.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认真总结积案形成的教训,对尚未化解的,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对已化解的巩固工作成效,防止出现反复。加大“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化解力度,加强对新出现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会商研究,严格落实主办协办责任,最大限度的防止新的积案产生。对列为区领导包案的案件,逐一召开由包案领导和主责及协办单位参加的案件分析会,深入分析案情,对信访人的诸多诉求逐条分析定性,对合理诉求确定解决单位及解决时限;对部分合理诉求中合理部分明确解决单位,不合理部分明确答复单位;对不合理诉求明确答复单位,限时答复。对限时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和限时答复而未答复的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包案区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领导包案件的按时化解。
7.加强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诉求简单明了的信访事项,本着简便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推行简易办理程序,方便快捷的受理办理。要掌握信访动态,严控信访增量,针对初信初访,要落实好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信访人主动公开处理、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信访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8.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动态排查不间断,边排查边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工作视线。围绕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点时期、重大政治活动及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科学城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发挥各级信访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的统筹指导作用,加强重点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的综合协调力度,努力在推动解决上取得新的成效。
9.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聚焦事要解决,细化结案标准,以回访信访人、现场核查、联合督办为主要工作方式,完善督查督办工作规则。以涉及重大决策和政策落实的问题、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问题和涉及众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时时督查,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率按期答复率。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列入督查范围。
10.加强对重信重访和缠访闹访的管控。落实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和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教育稳控工作,对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诉求、已进入司法和复议、仲裁程序或者已做出裁定的信访诉求、已有定论且政策无法突破的信访诉求,信访人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侦查的信访诉求,由属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一同做好工作,采取疏导、打击和社会救助等措施,开展教育稳控。
11.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不发生非正常集体上访、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发的负面炒作。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制定防范措施,健全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信访事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维护信访秩序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访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三、着力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
12.深化信访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加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的宣传,讲好信访故事,传递主流声音,聚焦改革正能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镇乡、街道、相关委办局的信息员和网评队伍作用。
13.继续推进访诉分离。支持配合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部门在接待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时,严格甄别把关,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同时充分发挥“一轴两翼”工作模式的优势,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14.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和重点部位秩序维护,健全完善维护信访秩序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访、进京访或者突发信访情况,区内访平原及浅山区乡镇主管领导3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置,北五乡镇主管领导1个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市级越级访相关单位主管领导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果断处理突发情况并做好应急劝返工作。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处理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违反《信访条例》不听劝阻、批评和教育,采取过激行为扰乱信访秩序的信访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四、着力打造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
15.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信访系统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信访系统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参与全国信访系统微信创造大赛,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塑造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
16.强化素质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改进培训方式,采取视频培训、跟班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业务评比,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7.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全区信访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信访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