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力加强“阳光信访”“法制信访”“责任信访”建设,积极开展“三无”区创建活动,(即:无进京越级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着力深化实践创新,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着力信访信息化建设,提升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着力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效能;着力规范信访行为,积极维护信访秩序;着力打造过硬的信访干部队伍,进一步树立人民信访良好形象,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量水平,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全力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深入推进《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全面落实。以检查落实文件落实情况为重点,围绕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解决信访问题工作机制、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逐项开展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文件的有效落实。
2.推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机制,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备案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制定领导干部接访时间安排和值班表,详细列出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等情况,年初报区信访办备案,同时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在辖区明显位置进行公告,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3.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安排,配合抓好拟颁发施行的《北京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以《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实用手册》为指导,加强复查复核工作精细化管理,切实厘清信访事项与行政事项、司法事项的界限,规范信访复查复核审查、处理、办理程序,区分情况,开展分类指导培训。
二、全面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
4.全力抓好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着手抓好信访部门与同级职能部门,与市级部门及基层乡镇、街道的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确保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录入、业务流转、数据生成、处理办理过程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巩固和拓展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成果,在总结实践运用和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系统应用的操作培训,提高系统应用的工作效能。
5.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巩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成果,认真研究业务规范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编印《信访业务办理操作手册》,并对照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完善办信、接访、网上信访、复查复核等业务流程,解决录入、分类、受理、办理、答复、统计等实操层面细节问题,积极研究探索信访事项简易办理程序,提高基础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6.加强源头预防。坚持事后处理与事前防范并重,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信访评估制度纳入其中,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主动为群众服务,积极排忧解难,最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失错引发信访问题。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期、重点领域不定期专项排查相结合,分类梳理与专案研究相结合,对重点矛盾隐患、重点人群要纳入信访工作台账,做到“零死角”、无盲点,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稳控和化解,尤其是重要时期、重点阶段要做好管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夯实基础工作,立减信访存量,对信访积案要全部实行领导包案,细化属地、部门、领导责任,落实一个案子、一套班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明确化解时限,重点信访案件当年化解率要达到90%以上。对列为区领导包案的案件,逐一召开由包案领导和主责及协办单位参加的案件分析会,深入分析案情,对信访人的诸多诉求逐条分析定性,对合理诉求确定解决单位及解决时限;对部分合理诉求中合理部分明确解决单位,不合理部分明确答复单位;对不合理诉求明确答复单位,限时答复。对限时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和限时答复而未答复的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包案区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领导包案件的按时化解。
8.加强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要掌握信访动态,严控信访增量,针对初信初访,要落实好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第一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信访人主动公开处理、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将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信访诉求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9.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聚焦事要解决,细化结案标准,以回访信访人、现场核查、联合督办为主要工作方式,完善督查督办工作规则。以涉及重大决策和政策落实的问题、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问题、以及涉及众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时时督查,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率按期答复率。
四、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化建设
10.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围绕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结合实施依法逐级走访法定途径优先等法制信访重大举措,采取集中报道、总结典型、以案说法、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
11.继续推进访诉分离。支持配合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信访部门在接待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时,严格甄别把关,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同时充分发挥“一轴两翼”工作模式的优势,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12.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和重点部位秩序维护,健全完善维护信访秩序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大规模集体访、进京访或者突发信访情况,区内访平原及浅山区乡镇主管领导3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置,北五乡镇主要领导1个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市级越级访相关单位主管领导2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果断处理突发情况并做好应急劝返工作。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法处理在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违反《信访条例》不听劝阻、批评和教育,采取过激行为扰乱信访秩序的信访人,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依法从严处理。
13.加强对重信重访和缠访闹访的管控。落实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和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教育稳控工作,对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诉求、已进入司法和复议、仲裁程序或者已做出裁定的信访诉求、已有定论且政策无法突破的信访诉求,信访人缠访闹访的,公安机关正在审理、侦查的信访诉求,由属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一同做好工作,采取疏导、打击和社会救助等措施,开展教育稳控。
五、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14.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中央看齐,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活动。开展“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事迹感人、堪称楷模的先进人物,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15.强化素质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改进培训方式,采取视频培训、跟班培训、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业务评比,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6.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信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执纪问责,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