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医保局通报4起典型案例

日期:2024-07-30 16:4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提高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能力,强化遵法守法意识,怀柔区医疗保障局选取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怀柔医保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案例一: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卫生院未落实实名制就医

  2024年3月,怀柔区医疗保障局在参保人员异常数据核查中,发现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卫生院存在未落实实名制就医相关规定违规开取药品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106.61元。

  处理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处理结果

  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该定点医疗机构对涉事医生给予记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106.61元已追回。 

  案例二: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合理用药

  2024年7月,怀柔区医疗保障局在核实限定性别类药物异常结算数据过程中,发现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社区卫生服务站于2022年6月12日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2.08元。

  处理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处理结果

  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该定点医疗机构对涉事医生给予记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08元已追回。

  案例三: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卫生院不合理用药

  2024年7月,怀柔区医疗保障局在核实限定性别类药物异常结算数据过程中,发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卫生院于2024年3月13日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2.08元。

  处理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处理结果

  对该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该定点医疗机构对涉事医生给予记分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08元已追回。

  案例四:杨某某使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开具药品给家人使用

  2024年6月,怀柔区医疗保障局在参保人员异常数据核查中,发现参保人杨某某就医情况存在异常。调查后发现,在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参保人杨某某存在使用本人的医疗保障凭为其母亲开具药品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22.98元。

  处理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理结果

  怀柔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费用922.98元;对参保人杨某某予以警示。


责任编辑: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