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应急罚〔2023〕执法007 号
执法依据:该行为分别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案件名称:北京丰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2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丰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565821615U
处罚事由:一般违法行为——安全生产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北京市怀柔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结果:人民币2.5万元罚款
救济渠道: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怀柔区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