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应急罚〔2023〕执法012 号
执法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
案件名称:河北盛邦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北盛邦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81MA0E438Y9N
处罚事由: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北京市怀柔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结果:人民币2万元罚款
救济渠道: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怀柔区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怀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