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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财务统计工作。依法承担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绿化科。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本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纪念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苗圃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国有林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园林科。负责本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拟订本区果树、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承担本区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拟订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公益林、生态林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拟订本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

  (六)生态保护修复科。组织本区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平原地区和山区造林营林、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本区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

  (七)森林防火科。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与火情监控、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与管理、防火宣传教育、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负责火因调查、火损鉴定、灾后评估等工作。

  (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九)执法一科、执法二科。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由区级园林绿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以区园林绿化局名义执法。

  (十)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党群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负责党群、统战工作。协助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协助承担纪检相关工作。协助负责意识形态、干部理论学习、职工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北京市怀柔区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中心加挂北京市怀柔区怀沙河怀九河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牌子,即北京市怀柔区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怀沙河怀九河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在原有职责上增加以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十二)北京市怀柔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宣传工作。具体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具体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牵头负责有关保护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宣传工作。

  (十三)北京市怀柔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站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突发应急防治。负责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的管理。负责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研究与推广工作。

  (十四)北京市怀柔区林长与林业资源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本区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负责林权权益保护、合同管理、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工作。贯彻落实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政策,负责生态林管护的技术指导和生态护林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负责森林资源、绿地资源、湿地资源和沙化土地等园林绿化资源的专业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分析。开展造林绿化工程和林木采伐工程核查,林业资产评估和绿化资源损失鉴定。负责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十五)北京市怀柔区森林火险防治与早期火情处置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森林消防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有关部门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早期火情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北京市怀柔区林业工作总站(北京市怀柔区平原地区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承担本区林业科技推广和园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果树、花卉、蜂蚕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退耕还林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食用林产品(含林果、蚕蜂、花卉)的管理、安全检测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工作,具体承担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及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等平原地区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理、科技推广等由基层林业站履行的职能。

  (十七)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规划与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园林绿化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布、解释、报送备案、清理、评估等工作。负责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和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协助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八)北京市怀柔区营林造林管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全区造林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和相关措施。制定设计方案,承办项目的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全区造林工程。负责造林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及后续实施。负责封山育林、技术组织、验收及林业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九)北京市怀柔区板栗技术试验与推广站(北京市怀柔区林草种质资源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板栗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良工作。负责全区古板栗树资源的保护。组织开展古板栗树资源调查、评估、修复,乡土实生板栗树建档、保护、选育等工作。承建完善怀柔板栗良种资源库。组织开展板栗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本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落实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指导种质资源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二十)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安全监督管理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参与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受理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协调工作。承担全局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区域内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域内已有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企业的信息收集工作。负责组织全局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应急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一)各林业站的主要职责是: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配合区园林绿化局及属地政府制定和落实林业发展规划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档案管理、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协助开展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险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属地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和管理乡村护林队伍。协助开展属地早期火情处置工作。协助管理森林消防中队工作。协助开展属地林长制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开展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二十二)北京市怀柔区北台上林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国有林的健康经营、林木资源管理。负责所辖区域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工作,从事相关科技研究工作。负责实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二十三)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林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国有林的健康经营、林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工作,从事相关科技研究工作。负责实施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二十四)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公园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属公园、绿地、单位的景观保护、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水体景观维护和花卉环境布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属公园、绿地防汛抢险、防火和有害生物入侵防范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公园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园容卫生保洁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所属公园举办的活动和展览展陈的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公园、绿地所需乡土植物试验繁育、成果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公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赵川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