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政府性基金 |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事项 | 45-600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1.《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 2.《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3.《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 4.《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 5.《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调整本市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京财农〔2016〕2526号) | 区税务部门代收 |
责任编辑:王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