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将法治思维贯穿履职全过程,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重点内容,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支部“三会一课”学法12次,实现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创新“线上+线下”学习模式,线上依托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和专业法规学习,线下邀请律师专家、行政庭法官开展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专题辅导4场,推动理论学习往深走、往实走。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园林服务保障效能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行信息公开、告知承诺、首问负责三项制度,公开审批全流程要素。强化人员培训,精简申报、受理等环节,升级“一站式”服务窗口,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68件,事项办结率较上年提升6.3个百分点,政务服务办理质效持续向好。
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全面贯彻“无事不扰”服务企业理念,积极落实联合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参与跨部门联合检查18次,运用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开展检查135次,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比降低97.87%。推动行政执法从“频繁上门”向“精准监管”转变,切实保障园林绿化企业合法权益。
3.强化生态服务供给。围绕花园城市建设、生态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发布《怀柔区花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新增1个花园示范街区和7000平方米小微绿地,优化提升现有公园10处凉亭16座。我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26.82平方米,位列全市第二,通过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让市民群众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三)完善决策制度体系,助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健全决策程序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园林绿化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法治审查嵌入重大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执法事项等关键环节,确保决策于法有据。
2.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线上载体,围绕花园城市建设、亭子名称征集投票、楹联创作征集等民生关联事项,分层分类公开征求社会意见3次,广泛倾听民意,切实将群众诉求融入行政决策全过程,推动园林绿化领域决策部署更贴合群众需求,保障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应审尽审原则,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核第一责任人,压实审核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参谋团队作用,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合法性审核意见,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程序完备。
(四)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园林绿化执法职能,成立执法一科和执法二科,严格落实《怀柔区行政执法监督线索共享及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联合城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及各镇街搭建常态化协作平台,全年召开跨部门协作会议5次,协同处置执法问题10件。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318项,明确执法边界,确保执法权依法规范行使。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公示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等信息,全年公示执法信息60余条。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实现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全年审核重大执法决定5件,审核通过率100%。
3.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公示公布《北京市园林绿化轻微违法和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免罚事项9项、慎罚事项12项,作出依法不予处罚案件16起,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1起。2025年度共接到案件线索106件,其中:非我局管辖范围22件,立案调查84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1件,罚没金额300余万元。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持续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精神,对接到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做到及时受理、按期答复、闭环管理。全年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8件,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制度》,通过案件复盘、风险研判、流程优化等方式,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全流程监管。2025年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六)主动接受多元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提升人大建议提案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答复的工作要求,“一把手”主动与代表、委员及属地人大沟通对接,针对综合性事项加强多部门协调,凝聚合力,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202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所有办理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办复率、面商率均达100%。
2.规范司法和行政监督。严格规范检察意见办理,全年共收到检察意见书5份,内容主要涉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及时反馈整改进展,确保建议落实。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全年开展执法案件抽查4次、年度集中评查1次,累计抽查案卷7卷,发现提示各类问题30余个,有效规避执法风险。
3.深化“12345”诉求办理。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查找制薄弱环节,推动疑难复杂问题攻坚克难。在1—12月考核周期中,共接收群众诉求派单450件,全年“三率”成绩均为优秀。
(七)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1.严格落实学法考法制度。持续做好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工作,完成18名新晋科级干部提职考法,290余名在职干部职工全员按时完成年度学法考法任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2.扎实推进在岗轮训常态化。围绕《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核心法规及野生保护动物识别、执法文书制作等实务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3场,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60人次,全体执法人员均完成不少于60学时在岗培训任务。
3.持续提升人员履职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针对毁坏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3起复杂疑难典型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过程参与指导,推动案卷规范水平显著提升。在区级媒体平台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篇,执法人员普法能力显著提升。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完善法治机构建设。规划与财务管理中心作为专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占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13%。全年审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重大案件5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严格执行月度报送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作用。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参谋团队作用更加凸显,实现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共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协议33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说明等材料8份,办理仲裁、诉讼案件14件,出席涉法业务会议10余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培训10余场,邀请行政庭法官、法律顾问、业务科长授课,重点培训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民法典》、系统应用等实务技能。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管理规定,全年监督规范证件使用80余人次,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对因退休离开执法岗位的1名工作人员,完成注销备案手续,确保执法队伍素质过硬。
(九)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完善法治培训和述法机制,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以训促学、以述促用。
2.普法的实用性仍需提高:围绕群众关切和行业重点,优化普法内容和形式,通过法治游园会等宣传形式,提升普法精准度和传播力。
3.有效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园林绿化工作实践能力不足:推动合法性审查和法治风险评估嵌入业务流程,制定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办法(试行)》,用法治方式解决绿地管理、执法监管等实际问题,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兼具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短缺。二是针对市民游客、施工企业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发力不足。三是数字化执法应用仍需进一步拓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统筹领导,推动园林绿化工作各环节法治化、规范化。一是党组统筹引领,紧扣“城园融合、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制定印发《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花园城市建设、生态资源管护、园林管理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我局主要负责人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纵深推进法治园林建设新实践”为主题,为全局领导干部开展专题法治授课,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创新普法实践,精心组织参与全区法治游园会活动,打造的园林绿化行业特色宣传活动被《法治日报》刊载,以普法促共治,推动园林绿化法治理念走进基层、深入人心。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常态化机制,优化制度与经费保障,推动法治建设与园林绿化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化林长制考核与跨部门协同监管,全面推广“综合检查一次”模式。强化合法性审核全流程管控,覆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协议等关键环节,确保行政行为全程合法合规。
(三)深入“智慧”普法实践。紧扣“九五”普法规划启动契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动执法监管与智慧园林深度融合,打造“公园普法驿站”,依托全媒体矩阵扩大普法宣传效应。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