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工作指导下,我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抗击疫情与推动发展两手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力度整顿行业市场秩序,迈上新台阶。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党组按规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依法行政联络员的作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档案材料的日常报送。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健全完善考评发现问题整改与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工作。针对新冠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区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执法法律事务,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预案。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引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纠纷等。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采取重大行政措施、编制重大规划和计划、签订重大合同、提出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同时在经济合同签订中推行律师介入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对经济合同进行把关,在签订每一项合同时,不仅要经过具体办事人员、科长、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认可,而且还需要律师审查把关。只有经过律师把关签字的合同才能生效、相关款项才能拨付。不仅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更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2.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初我委与徐波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完善对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执法中的作用,提高其在行政决策、行政应诉、信息公开、信访等事务的参与面,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
3.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要求,办理北京市及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始终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健全办理工作机制,深入调研,加强督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要求。建立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审核,并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紧扣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区政务服务局要求做好“互联网+监管” 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编制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北京市行政执法平台执法对象库。推进监管事项覆盖率、双随机抽查关联信用规则、掌上执法及跨部门联合执法率达标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及时开展制定“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定期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建立审批管理信息互联互通、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处理结果多方共享的风险处置、协同监管机制。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建优秀城建执法队伍。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政执法职权执法范围的通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裁量、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组织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清理和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时向区政府专题报告与区委编办和区司法局对接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针对行政处罚疑难问题及民法典作了深入学习,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良好基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建委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完善纠错问责落实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监督。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职能的发挥,加强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督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对司法建议、复议建议的办理。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加强目录动态更新调整。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创新公开方式,利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新闻发言人、政风行风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紧扣行政应诉应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遵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出庭、旁听制度,增强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司法建议。开展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履行情况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落实情况“回头看”。
3.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依法有序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和规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相关文书示范文本,切实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做好怀柔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相关工作。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高政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紧扣普法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涉疫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组织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观看法制宣传讲座。
2.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加快推进我委法治建设进程。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还需加强。部分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执法科室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行政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改进。由于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部分领域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创新不够,导致这些领域事中事后的监管方式还较为单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委的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从事一线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人员。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建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加强建委法规处主体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基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切实开展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主渠道作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制度。认真对待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普法工作,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建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不断健全我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相关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深做实,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加强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应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做好“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事件核查等检查任务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的工作,推进信用监管,在执法检查中关联公共信用评价、企业信用风险等信用规则。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优化我委法治工作力量,根据机构改革的进程依法及时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管理,确保我委所有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百分之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