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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中承担指挥、调度、协调的职能。

  (二)负责统筹接诉即办工作。承担市民诉求的接收、派单、督办、反馈、回访、考核等全流程管理工作。

  (三)负责畅通多元化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承担市民诉求的数据管理、信息宣传、改革推进等工作。负责诉求承办单位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四)负责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受理网格上报线索,指挥调度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处置、提供服务和进行反馈。负责城市管理网格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长效运行,推动城市服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负责对城市管理网格信息系统归集整合的多源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数据支撑。

  (五)负责统筹推动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负责完善区、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网格治理体系,指导各镇乡(街道)分中心和社区村基础网格的建设运行。

  (六)负责开展热线和网格的处置督办及考评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负责“吹哨报到”机制的协调监督。负责对区直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在接诉即办、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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