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雁栖湖示范区内单位落实雁栖湖示范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三)参与拟订雁栖湖示范区的建设规划。
(四)承担雁栖湖示范区宣传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雁栖湖示范区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按照雁栖湖示范区建设要求,统筹、组织、协调雁栖湖示范区内的产业发展和促进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雁栖湖示范区内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统筹雁栖湖示范区内的应急、防汛、防火等防灾减灾工作。
(七)负责雁栖湖示范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北京怀柔区雁栖湖西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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