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可以申请慈善救助?
1.城乡低保、低收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或因特殊病种、罕见病需长期服药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以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无经济能力治疗的。
2.因突发事件住院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3.北房镇户籍人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特殊病种或罕见病需长期门诊服药治疗,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过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什么病可以申请慈善救助?
1.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糖尿病综合症、心脏病、脑梗死、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纳入医保范围的重大疾病。
2.罕见病(苯丙酮尿症、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病等)。
3.特殊病种。
三、予以慈善救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1.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造成重度家庭主要劳动力伤残或死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2.因唯一住房完全损毁,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3.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死亡,医疗费用过高,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
四、不予慈善救助范围包括哪些?
1.欺骗隐瞒事实等行为的人员以及有能力自救而自动放弃的家庭等。
2.故意自残自杀的。
3.交通事故由责任方赔偿的。
4.因本人违法犯罪导致自身重伤重病的。
五、村委会对慈善救助事项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申请人,经区民政部门救助后,可进入区级慈善大病审核程序。
2.纳入精准救助的低收入农户,年度内,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镇乡慈善专项基金和区低收入农户帮扶基金救助后,自费金额仍高于3万元的。
3.无工作人员,年度内,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救助后,自费金额高于5万元,且家庭成员(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总收入在扣除自费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4.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年度内,经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报销及民政部门救助后,自费金额高于10万元,且家庭成员(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总收入在扣除自费医疗费用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水平,影响家庭基本生活并经村委会或所在单位出示困难证明。
六、镇慈善协会审核慈善救助事项包括哪些程序?
1.经村委会审核合格后,由民政协管员报送至镇慈善协会的申请材料,经镇慈善协会复审后进入救助审批程序。
3.所有报镇慈善协会办公室的申请资料,需由镇里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首都慈善信息平台后方可进入救助审批程序。
七、慈善救助标准是什么?
对符合上述救助范围的申请人,经本镇和区慈善协会办公室两级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适当的一次性救助,年度内不给予重复救助。
1.对低保、低收入大病救助的申请人,给予适当的一次性救助,最高金额3万元。
2.其他符合条件的大病救助申请人,给予适当的一次性救助,最高金额2万元。
3.对于申请困难救助的申请人,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元。
八、慈善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或村(居)委会代为申请,经村(居)委会公示后,报镇慈善协会办事处审核;
2.申请人所报送的材料,村委会受理后,应对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和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费用情况进行计算,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病情状况入户了解。
3.在《怀柔区慈善协会救助申请审核表》中镇慈善协会办事处意见栏中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录入首都慈善信息平台后报区慈善协会办公室复审。
4.慈善协会会长办公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结合申请人家庭和药费情况确定救助金额,区慈善协会办公室负责救助款拨付和发放。
九、慈善救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1.《怀柔区慈善协会救助申请审核表》一份,2.个人申请;3.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4.身患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5.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6.所在村(居)委会公示证明;7.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8.新农合报销分割单;9.低保、低收入申请人需提供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事后
医疗救助待遇审批表复印件;10.享受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的需提供北京市因病致贫家庭
医疗救助审批表复印件;11.非低保、低收入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法定赡养人、
抚养人和扶养人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
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需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月收入证明并加
盖慈善办事处公章。
12.申请人的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