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日期:2019-12-17 00:00    来源: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

 

、适用人群: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或残疾人一卡通,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及时限:

(一)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具体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年度给予补贴。

(三)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三、工作流程:

(一)初次申请的:

1、残疾人本人或亲属携带残疾人的《户籍簿》、《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人一卡通)原件及2份复印件和3张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由村级代办员填写2份《北京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交到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2.待区县残联审核通过后,乡镇残联通知代办员,代办员通知申请人可以享受补贴

(二)续缴保险费的:

1.村级代办员持享受补贴残疾人的《审核证》到乡镇、街道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在符合补贴条件残疾人的《审核证》上盖章

2.待区县残联审核通过后,乡镇残联通知代办员,代办员通知申请人可以享受补贴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