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转人员药费报销程序是什么?
答:从户口本转非日开始到临时医保卡生效之前所发生的药费,到民政科办理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超转人员领卡证明(临时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含转非日期页)。
3.诊断证明。
4.医疗费明细。
5.《征地超转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审批表》。
二、超转人员如何开具转诊证明?
超转人员看病先到社区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到一级以上医院就诊,转诊证明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各医院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医院六个月后如需继续到一级以上医院就诊,还要到社区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三、超转人员更改就诊医院需提供哪些材料?
1.超转人员身份证原件、临时医保卡(有正式医保卡的提供正式医保卡)。
2.超转人员本人手写原医院名称更改医院名称及本人联系方式。
四、办理临时医保卡期间的药费需提供哪些材料?
临时医保卡生效到领取正式卡之间发生的药费,在领取正式医保卡之后尽快到镇办理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门诊需提供以下材料。正式医保卡及临时医保卡;收据(正式票据)、处方及明细,未持临时就医卡就医,不予报销(急诊除外);一级医院以上需提供转诊证明。
2.住院需提供以下材料。正式医保卡及临时医保卡;收据(正式票据)、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全额结算证明。
3.住院、急诊不需要转院证明。
4.非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的,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五、北京市有哪些可转诊就诊的非定点医疗机构?
不用选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可以就诊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北京市健宫医院。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1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