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白云川道观保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4 10:5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二道关村村委会:

由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委员会基层单位怀柔区文物管理所做为项目单位承接的白云川道观修缮工程,已于2018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修缮后的正殿、配殿、东西耳房、道士塔等建筑为白云川道观所属文物。现将白云川道观的管理权授予你村,管理授权工作每年授权,镇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随时收回管理权。

1.请你村严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与我镇签订的《文物安全责任书》的内容,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相关文物的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2.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文物建筑内严禁进行生产、生活用火;文物建筑内引入电源或增加电气设备,须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先报镇文化中心,再经相应的消防和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3.要依法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正常有效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4.要做好汛期防汛工作,配备防汛器材,加强巡视,关注气象信息,确保文物安全度汛。

5.你村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文物古建及其附属建筑自然损坏或有自然损坏隐患的,及时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报镇文化中心,发现人为损毁文物或文物被盗事件及时报镇文化中心和派出所。

6.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文物本体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如需修缮须先报镇文化中心,再经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依法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附属文物、砖雕石刻、建筑构件等可移动文物加以保护,避免被毁、被盗。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文物法规的保护管理规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你村不得擅自将文物管理权限移交其他单位和个人。


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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