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2号)要求,结合首都综治办《2018—2020年城乡结合部地区公共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首综办〔2018〕9号),为最大限度消除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净化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九渡河镇接到通知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黄锋任组长,二级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相关科站室所负责人和各行政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推进、监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主管安全生产副镇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任副主任。
二、整治范围
此次综合治理的整治范围为各村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出租后用于居住使用的建筑(不含民宿),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等突出、重大隐患问题。通过持续三年的综合治理,要使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地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努力实现“三提升、两下降”,即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逐年提升,火灾起数和亡人数较往年下降,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综治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将治理工作纳入城乡结合部地区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整治一并推进。
村建办负责指导各村开展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调研,指导各村按照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管理程序开展村镇地区规划工作。
旅游发展办负责依法查处利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安全生产检查队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司法所负责为专项治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法律支持。
镇城管分队负责依据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违法建设。
镇邮政部门负责依法落实对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共同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细致摸底排查。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直接领导责任,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采取组织专门力量入户调查。要逐家对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要逐个登记、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切实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房屋间数、租户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摸底排查基础上。
(二)推进分类整治。各行政村要将摸底排查的隐患问题按照“高风险问题全面消除、一般风险问题逐步整改、管理类问题动态清零”的原则,分类实施综合整治,逐一签订隐患整改承诺书和消防安全保证书。对于一般风险和管理类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高风险问题,要优先列入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特别是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的,要及时上报依法关停查封,责令整改。对整改有现实困难的,必须降解为单一功能。对于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上报镇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挂牌督办,采取断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直至彻底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包网格”工作机制,定人、定岗、定责、定任务,强化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委托管理或实施准物业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公约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消防日常检查、夜间巡查,定期组织专门电工进行检查检测,常态化开展入户消防宣传,提示及时清理可燃杂物,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等不安全行为。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实际配置灭火救援器材,加强日常拉动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火情及时处置。
(四)开展试点建设。此次工作将“边排查边整治”的同时,坚持示范引领、试点先行,注重积累经验,打造样板工程。镇政府会于2019年6月前,确定1至2个试点建设村,并上报区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区专项治理办公室将择优选取治理成效明显、有代表性的村,适时召开全区试点推进会,全面推广工作经验。
五、工作安排
按照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部署,全镇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此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底前,2019年和2020年3月底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发本我镇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培训会,做到“三个讲清”,讲清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讲清各方职责和任务、讲清具体的工作措施,并采取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治理声势。
(二)摸底排查(2018年9月底前,2019年和2020年5月底前)和隐患治理阶段(每年11月前)。组织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人员、对象、方法和频次等内容。每年组织摸底排查,2018年9月底前,2019年和2020年5月底前,要完成年度摸底排查工作,台账更新工作。依据每年摸底排查台账,按照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的要求,细化年度整改任务量。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宣传、边提示”,分类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摸底排查后镇领导小组会组织对完成治理的进行验收,确实整改完毕的,要相应更新台账;
(三)总结评估阶段(每年12月前)。按照“即查即改、再查再改”要求,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核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治理。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后续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各行政村负责人要重视此项工作,工作精细到网格员、流动人口管理员、业主房东、租户等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
(二)紧盯工作目标,强化措施落实。各行政村要细化本村的工作任务目标。要突出“镇街主抓、村居实施、业主主责、租户履约”的原则。检查中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到“道理讲透、责任讲透、后果讲透”要求,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排查治理,自查自改隐患问题,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安全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评问效。各行政村要加强督导检查,村干部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跟踪督办工作落实;镇政府办会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底各行政村考核。对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推进缓慢,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对发生亡人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纪依法倒查单位主体责任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明确报送节点,及时反馈情况。请各行政村、各部门明确专人做好相关报送工作。自2018年9月12日后,各行政村于每月11日、25日下午2时前,填报相关统计表,以及半月内的工作推进情况。报送邮箱地址jdhzaqsck@126.com。
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