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日期:2021-04-12 17:00    来源: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各科站室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镇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九渡河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

  一、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本责任区域、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及时向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同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2.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形势,及时向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对涉及全局性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4.负责委员会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及区委、区政府、镇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划,协调解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社会化消防宣传以及火灾隐患整改。

  3.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4.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工作情况定期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

  三、人员设置

  主    任:肖东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郑瑞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卫军  党委副书记

  宿东兴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磊  派出所所长

  委    员:张宪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国兴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王瑞霞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焦  辉  副镇长

  刘金海  副镇长

  杨婵媛  副镇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长宿东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同志兼任,办公室场所设在镇安全科,电话:60697232,办公室成员单位为:

  成    员: 李  宁  党政办主任

  王明和  企业安全科长

  田在安 农业发展办主任

  蔡  宁  财政科科长

  郑  伟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惠红  纪检监察科长

  高美俊  经管科及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主任

  方志彬 村建办主任

  陈怀清  综治办主任

  王红艳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李虹霞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久云  组织科科长

  李  莹  司法所所长

  李万江 商贸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季国珍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科长

  陈来泉  工会副主席

  商  刚  统计所所长

  焦新生  动监所所长

  解晓鹏  市容环卫中心负责人

  张文全  城管分队队长

  闫爱峰  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