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各科站室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镇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九渡河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
一、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本责任区域、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及时向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同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2.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形势,及时向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对涉及全局性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4.负责委员会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及区委、区政府、镇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
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划,协调解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社会化消防宣传以及火灾隐患整改。
3.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4.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工作情况定期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
三、人员设置
主 任:肖东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郑瑞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卫军 党委副书记
宿东兴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磊 派出所所长
委 员:张宪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国兴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王瑞霞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焦 辉 副镇长
刘金海 副镇长
杨婵媛 副镇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长宿东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同志兼任,办公室场所设在镇安全科,电话:60697232,办公室成员单位为:
成 员: 李 宁 党政办主任
王明和 企业安全科长
田在安 农业发展办主任
蔡 宁 财政科科长
郑 伟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刘惠红 纪检监察科长
高美俊 经管科及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主任
方志彬 村建办主任
陈怀清 综治办主任
王红艳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李虹霞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久云 组织科科长
李 莹 司法所所长
李万江 商贸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季国珍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科长
陈来泉 工会副主席
商 刚 统计所所长
焦新生 动监所所长
解晓鹏 市容环卫中心负责人
张文全 城管分队队长
闫爱峰 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