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及结算
二、提交材料:
1、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保障待遇)注销登记及结算审批表》一式三份
2、《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1份;
3、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火化日期,并加盖殡仪馆公章)
4、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的正反面的复印件
5、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和变更页)
6、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街道(乡镇)、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前交的都是村委会或居委会开的证明。)
三、操作方法:
居(村)委会收取材料→交社保所受理→交付给城乡居民保险科→钱打到本人或继承人账户
五、留存材料: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
六、附件流程图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