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流动人口)

日期:2018-08-27 00:00    来源:怀柔区琉璃庙镇政府

 

【办理依据】

【对象范围】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本市《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办理部门:琉璃庙镇计生办

:琉璃庙镇行政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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