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保、低收入
申请: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住房、无机动车、无营业执照、无大额银行存款股票证券、共同生活家庭成员2016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800元(低收入标准1050元)。申请时低保进行扣减低收入不进行扣减。
提交材料:申请书、申请人和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在校学生的学生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同时提供出具证明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系统查询记录或社保对账单。填白皮本和声明书。
增加人口:1.外地户籍已婚半年以上,如申请增加人口,提交本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原籍未享受低保证明、户籍地居住证明2.提交户口本、出生证明、在校证明。同时填写“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申批表”(附件9)。
撤销人员:收入超标的或死亡的,退出申请表后边附情况说明,单位出收入证明,低保证收回。
☆ 临时救助
具有本区户籍申请所需材料:(申请前先提交声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家庭财产,审核通过提供一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其他成员户口本,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证》、《北京市城市特困供养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2.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本区新农合或商业保险的,应当先办理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结算和商业保险理赔事项,并提供医保结算凭证、加盖印章的新农合报销(补偿)凭证和加盖商业保险理赔业务印章的理赔凭证、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始凭证;未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本区新农合和商业保险的,申请临时救助时,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的原始凭证;
3. 因交通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材料;
4. 如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应注明财产损失明细,并提供能够客观反映损失情况的照片3张以上。
5.非低保、低收入家庭在申请临时救助金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附件7)。
持有本区居住证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本人签字的临时救助申请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2.在户籍地参加医疗保险、新农合并符合报销范围的,应当先办理当地医疗保险、新农合手续,并提供当地医保结算凭证、新农合报销(补偿)凭证;
3.参加商业保险的,应当先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并提供加盖商业保险理赔业务印章的理赔凭证;
4.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始凭证;
5.不能享受医保、新农合或商业保险报销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出院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的原始凭证;
6. 因交通事故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材料;
7. 如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应注明财产损失明细,并提供能够客观反映损失情况的照片3张以上;
8.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附件7)。
☆ 慈善大病救助: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病情状况入户了解。
对罹患15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 罕见病,或因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伤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救助。个人支付金额不能低于4万,本年度内不重复救助。要求报慈善之前必须先申报临时救助,且救助金额批下之后才能申请。
所需材料:1、申请审批表(2份签字) ;居委会受理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 居委会公示书;评议记录 2、本人申请书(签字、手印、电话、日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变更页印后面)复印件 ;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退休的印工资折,无工作要无收入证明);低保证、低收入证、残疾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3、大病救助申请者,医院诊断证明以及近一年或年度内的医疗费用单据(住院分割单)复印件
☆ 大学生入学救助所需材料(一式一份)
1.申请审批表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低保、低收入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费复印件;已缴费发票复印件
☆ 城市特困住院押金减免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2份)
2、提供个人申请书(签字、手印);承诺书;住院通知单原件;诊断证明原件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附件2);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3、住院押金减免证明(附件3-1)
☆ 申请住院押金减免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字、手印) 2份
2.本人提供住院通知单 ;医院诊断证明 ;承诺书 ;个人申请书(签字、手印) ;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注: 救助类别(享受、精简)
☆ 低保[15] 346号重大疾病药费报销
一、报销比例75%
二、报表顺序
1) 社保所填:
请示、批复 (一式3份)
花名册5-1、5-2 (一式4份)
2) 居委会填:
附件6申请表、附件7审批表 (各一式3份)申请人签字、手印
3)个人提交:
医院的诊断证明 (原件1份、复印2份)
药费单据(原件)
身份证、低保证、低保存折复印件(各一份)
☆ 低保人员报销药费所需材料
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和标准:(一)、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二)、民政部门管理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三)、除前述人员以外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门诊4000元,住院40000元。
所需材料:1、北京市低保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2、药费原始单据(住院药费还要清单)3、低保证复印件。
☆ 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北京市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和费用结算分割单。
2.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怀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5.低保证复印件
6.申请人填写《北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事后医疗救助待遇申请表》(见附件6)
注意:自费部分是自费二加自费字样,个人负担金额是自负一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