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庙城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北京市、怀柔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统一起来,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突出示范作用,狠抓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的主要内容,全年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法治课2次。突出规范化、正规化,狠抓制度建设与运用。充分利用机关现有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常态化学习。2023年通过各种形式带动党员干部开展各种理论集中学习超300场次。突出实践导向,狠抓理论运用。在工作中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运用到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去。2023年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征求法律顾问、法治机构意见超过220件次。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政府
深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改革。推进营商环境5.0版新政落地,针对业务调整及时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落实电话接听首问责任制,强化电话接听人员的服务规范,不得冷漠处理,拖延塞责。用好“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办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拓展未诉先办实效,施行主动治理,提前研判六个两河村的供暖问题,提前检查供暖设施,有效应对极寒天气考验。2023年月均办件553件,其中满意解决件、依规剔除件达433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镇域企业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北京市企业“服务包”工作管理办法》方案要求,强化落实企业服务相关工作,2023年服务企业事项共107件,办结107件,解答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完善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全面落实科学决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办法,镇政府重大事项由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由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始终做到决策科学、程序合法。深入推进民主决策。高度重视决策公开工作,依托市、区两级信息公开平台,依规公开重大事项。2023年主动公开文件制发、处理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1471件次,依申请办理信息公开事项10件次。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行政办公会涉法议题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一是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累计公示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执法过程信息18次,涉及各类信息超过2000件。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查执法案卷24本,提出执法建议60余条。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标准。组织全体执法队员集中学习《怀柔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怀柔区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暨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试行)》,督促认真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
(五)完善和严格落实社会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加强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能力,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2次,我镇三名人民调解员在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全区第二名。2023年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
依托诉讼工作机制,依法化解复杂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出庭应诉、按期答辩、文书履行等工作。2023年我镇共收到各类一审、二审纠纷案件39件,其中已审结36件,所涉纠纷均得到了有效的定性化解,所涉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依托信访工作机制,重点突破疑难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在每月定期排查和每年两次专项大排查基础上,不定期开展各项专项排查工作。另一方面施行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机制,认真倾听民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求表达渠道。2023年我镇共接待群众来访65批次220人次,上级转办189件次,全部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六)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落实党内监督。镇纪委通过列席镇长办公会和三资联席会等方式严格监督我镇“三重一大”事项的酝酿、决定、执行等环节,全力配合区巡查组对我镇的巡查工作。2023年镇纪委在安全生产领域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重要设施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向镇人大报告政府工作。2023年就经济发展、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重大事项向镇人大报告工作3次。收到司法、检察建议5份,及时向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报告整改措施,严格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积极接受行政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积极配合区审计部门完成财政审计工作。2023年依法办理复议案件1件,按照区审计部门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长期挂账借款2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体系,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庙城镇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树立法治思维,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把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作为干部培养、管理、考察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机关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坚持每季度组织法治培训不低于2课时,督促全体在编机关干部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任务,考法通过率100%。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2023年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两名,全部通过提职考法考试。
(八)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2023年我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稳中有进。截至2023年底庙城镇综合执行政法队现有在编执法队员8名,庙城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2023年新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一名。庙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存在任何抽调借调行为,优先推选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年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超过30人次。
(九)2022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问题,我镇进行了针对性解决,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降低行政案件的发生率和新发案件的败诉率。一方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探索学习引入数字化记录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指导。依托《庙城镇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是部分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相对较低。这表明我镇组织机关干部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任务时,执行标准不高,监督管理不严。同时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更多的停留在党政领导干部、法治科室工作人员、行政执法队员身上,忽视了一般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镇域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等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2023年我镇经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研究讨论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法律顾问聘用与费用支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发行等重大事项。
(二)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工作。高标准执行党委会、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工作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开展法治授课一次。严格落实庙城镇八五普法规划,配合区级部门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统筹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对于重点工作、难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部署、监督落实,督导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2023年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全年依法履行生效判决33件。高度重视司法检察建议的整改工作,全年共收到检察建议5份,均按要求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同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高标准接待怀柔法院调研团队,就纠纷预防与化解深入交换意见,探索建立新的沟通协作机制,以能动司法之力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通过广泛宣传阐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法治推进业务工作,依托业务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方向,形成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的新局面。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矫正对象管理要求,做到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确保每一名矫正对象都能依法融入社会生活。
(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高标准完成机关干部的学法考法工作,提高学习实效。按季度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坚持每季度不低于2课时,鼓励支持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继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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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城镇委员会 庙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