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直达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绩效〔2020〕2252号),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直达资金精准高效使用,依据《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和《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庙城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庙城镇实施的“庙城镇2023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违法建设治理项目”(以下简称“违法建设治理项目”)项目绩效情况实施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1〕1号)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有效治理“大城市病”,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始终保持治违力度不减。坚持“严”字当头,“十四五”时期持续攻坚克难开展存量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近日,经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了《北京市深化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是《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延续,围绕“拆、治、管、用”细化了任务分工。
2.项目主要内容
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1〕1号)文规定:
坚持规划引领,坚定不移治理违法建设,强化拆违、腾地、利用一体化推进。
(1)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建立闭环监督责任体系。加强源头管控,保持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加强拆违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资源化处置与综合利用。
(2)拆违腾退土地。建立拆违腾退土地利用台账。对规划为绿化用地的地块及时复绿、复垦,因地制宜推进大尺度绿化、建设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实现应绿尽绿,并适量配建体育健身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对规划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的地块尽快实现规划用途。对短期内无明确利用计划的地块实施临时绿化。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明确:违法建设,包括城镇违法建设和乡村违法建设。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乡村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村建设工程。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度经费预算1265.164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255.85975万元、庙城镇自有资金9.30475万元。
(2)实际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实际支付1265.16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绩效目标
对违法建设治理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长期效益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达到群众满意。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和考核项目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实现情况,了解、分析和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庙城镇2023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违法建设治理项目。
评价资金范围:项目预算经费1255.85975万元。
评价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比较和分析,考核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本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的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37号)及《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该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其下共设置10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分值设置满分100分,其中:决策总分10分,过程总分20分,产出总分40分,效益总分30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1)项目决策:分值10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管理:分值20分,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内容。
(3)项目产出:分值40分,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方面评价项目产出完成情况。
(4)项目效益:分值30分,综合评价项目实施带来的实施效益及项目受众满意度情况。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该评价方法的运用主要包括2个层面:一是将本项目执行周期内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任务和要求形成比较,以评判计划或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将本项目周期内的实际支出情况与预算情况形成比较,以评判资金执行的情况。
(2)因素分析法。该评价方法的运用主要是以结果和问题为导向,分析影响效益实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3)实地调研法。对庙城镇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查阅现场资料、访谈、座谈会等方式,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益情况。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4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1.评价准备阶段
(1)组建评价工作组,做好培训工作。庙城镇2024年9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正式评价前对项目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首次入户,收集业务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首次入户调研,与庙城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取得首批业务资料。
(3)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首次入户调研及取得的首批资料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评价思路,明确了责任主体、具体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等事项,制定了项目评价工作方案。
(4)资料分析汇总。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入户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初期收集资料情况,对资料进一步核实、整理,形成工作底稿。对项目的进展及资金运用情况、目标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资料的补充、完善及归集整理,并辅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绩效报告。
(5)资料收集。了解项目情况,收集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发现的问题与庙城镇进行沟通。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资料提出了补充要求。
(6)绩效评价工作组在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收集并查阅了项目单位已有的项目相关资料,又通过网络、报刊书籍等多种途径,查阅了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公共财政在该项目领域支持的范围和方式等资料。
2.评价实施阶段
项目绩效资料复核。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对庙城镇提交的项目绩效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资料各项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勾稽关系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对重要的和存在疑问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核实确认,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3.评价总结阶段
(1)与庙城镇沟通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协助做好此次评价后续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与项目资料进行归档。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由专家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综合得分82分,绩效评定等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决策情况 | 10 | 7 |
项目过程情况 | 20 | 16 |
项目产出情况 | 40 | 38 |
项目效益情况 | 30 | 21 |
综合得分 | 100 | 82 |
绩效评定级别 | 良 |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情况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对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进行分析。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7分,得分率70%,详见表1。
表1 项目决策情况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理由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1 | 1 | 100.00% | |
(2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0.5 | 50.00% | 《关于做好2023年拆违腾地工作的通知》是一个非正式的文件,对工作内容只有指导意见,未见具体安排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2 | 66.67% | 对拆违后可持续发展指标未充分设置 |
(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2 | 66.67% | 对拆违工作验收合格率考核不充分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1 | 1 | 100.00% | |
(3分)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 | 0.5 | 50.00% | 资金未及时到位,按照需求的紧迫性进行了分配 |
小计 | 10 | 7 | 70.00% |
1. 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1〕1号)
(4)《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
(5)怀柔区2023 年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推动怀柔高质量发展会议
2. 立项程序
《关于做好2023年拆违腾地工作的通知》
3. 绩效目标
对拆违后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设置不充分,对拆违工作验收合格率考核不充分。
4. 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
按照常规情况编制,未设置专门的预算考核指标。
庙城镇违法建设治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但个别指标设置不够明确清晰,且部分指标不够量化,不具可考评性,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长期发展指标不够明确,评定时无量化指标可做评定参考,对于评价结果造成主观评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情况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对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分析。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5.5分,得分率77.50%,详见表2。
表2 项目过程情况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理由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到位率 | 3 | 1 | 33.33% | 预算资金未及时到位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100.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 | 100.00% | ||
组织实施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3 | 60.00% | 根据现有制度执行,对档案管理、合同管理方面可进一步加强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5 | 100.00% | ||
小计 | 20 | 16 | 80.00% | - |
违法建设治理项目是一个长期项目,每年会根据上级单位部署进行拆违工作。项目2023年预算总投入资金1265.164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255.85975万元,庙城镇自有资金9.3047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265.164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65.16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庙城镇在疏解整治促发展专项行动方面的项目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个方面,对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及预算控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情况进行分析。项目产出指标满分40分,评价得38分,得分率为95%,详见表3。
表3 项目产出情况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理由 |
产出数量 (15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 | 100.00% | |
产出质量 (12分)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100.00% | |
产出时效 (10分) | 完成及时性 | 10 | 10 | 100.00% | |
产出成本 (3分) | 成本节约率 | 10 | 8 | 80.00% | 未见到有效考核 |
小计 | 40 | 38 | 95.00%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原预算目标的工作,成本节约方面庙城镇解释2022年进行了招投标,故2023继续沿用了2022年中标工程公司进行违法建设的拆除服务,未进行三方比价、招标等服务采购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项目受众满意度进行分析。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1分,得分率为70%,详见表4。
表4 项目效益情况得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理由 |
项目效益 (30分) | 社会效益 | 20 | 16 | 80.00% | 效益指标不明确 |
项目受众满意度 | 10 | 5 | 50.00% | 未见到客户满意度考核 | |
小计 | 30 | 21 | 70.00% | - |
该项目实施预计可以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效益等。但项目总结不到位,未按照具体产出和要求进行对比说明,相关绩效佐证资料不完整,绩效成果展现不充分。
庙城镇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未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难以对拆违工作的合格率、是否美化和完善了环境、消除隐患、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1. 管辖职权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发生跨区管辖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管辖;各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跨街乡管辖争议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怀柔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工作,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情况纳入相关考核。
庙城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具体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但进行建设的情形进行查处。
2. 实施过程
(1)庙城镇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2)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对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职责范围的,在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之日起2日内将案件线索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同时发现有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情况的,应当在2日内通报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3)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查阅、调取、复制有关证据材料,进入或者查封现场、扣押工具和材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材料或者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4)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或实施强制拆除的,应当事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属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人等配合单位的职责。行政执法机关对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应当制作笔录并全程录像。
(5)怀柔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拆除违法建设后的腾退用地依法进行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经费问题
项目资金缺口大,补偿不足
根据与庙城镇负责拆违工作的建设部门沟通,从《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信息平台》截屏数据分析:
庙城镇2022年违法建设治理项目完成治理违法建设669 处,建设面积共248171.96平方米,占地面积共253278平方米。按照原补偿标准300元/平方米补偿计算,已拨付补偿资金200元/平方米,尚未拨付2,481.7196万元。
庙城镇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项目完成治理违法建设49处,建设南积共22905.96平方米,占地面积共14185.71平方米。现补偿标准尚未制定,预计会低于300元/平方米,资金均为拨付。若按原300元/平方米预估,资金缺口687.1788万元。
上述2022年和2023年的资金缺口合计3168.8984万元。
2.项目过程管理不完善
项目管理严谨性不足,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主要是项目资料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庙城镇在日常管理中,未对违法建设治理项目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项目资料归集需进一步加强。如:
(1)庙城镇与北京余力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合同》中有甲乙双方骑缝章,但合同正文缺少甲方(庙城镇人民政府)的盖章,不够严谨。
(2)庙城镇2023年拆违施工方选用北京余力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进行三方比价或招标程序。据解释是2022年项目比较多,采用了招标程序,中标单位是北京余力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项目较少,直接采用了2022年的中标单位。
3. 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完整
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整,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绩效指标设置不够量化,难以考核,客户满意度调查不足。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总结不到位,项目绩效资料归集不够完整,对于本项目实施后的阶段效果对比体现不充分。
六、相关建议
(一)根据庙城镇实际情况,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决策流程和文件,加强项目管理。
(二)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建立长期发展指标,强化预算执行效果。
(三)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拆违资产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完善处置流程,降低管理风险。
(四)完善和规范验收程序,建立可以实现绩效目标的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率的创新措施。
(五)项目绩效方面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项目绩效资料归档。重视绩效资料收集、归档,全面完整展现绩效成果。加强项目建成后质量后评价和效果后评价,及时移交项目档案,形成定期汇报制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与跟踪,深入分析项目实施中的不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改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六)重视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实施完成后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应用,促进项目绩效持续改进和提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庙城镇提供的资料为评价依据,项目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由庙城镇负责。评价报告在综合了解相关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基础上,结合庙城镇提供的项目资料评价撰写。
八、附件
附件一:庙城镇2023违法建设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 | 评价依据/扣分理由 |
决策 (10分) | 项目立项 | 2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1 | 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1〕1号) 4、《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 5、怀柔区2023 年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推动怀柔高质量发展会议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0.5 | 《关于做好2023年拆违腾地工作的通知》是一个非正式的文件,对工作内容只有指导意见,未见到具体安排 | |||
绩效目标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2 | 对拆违后的可持续发展指标未充分设置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2 | 对拆违工作验收合格率考核不充分 | |||
资金投入 | 2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1 | 1 | 按照常规情况编制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1 | 0.5 | 资金未及时到位,按照需求的紧迫性进行了分配 | |||
过程 (20分)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到位率 | 3 | 1 | 预算资金未及时到位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4 | 资金使用合理 | |||
组织实施 | 10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3 | 根据现有制度执行,对档案管理、合同管理方面可进一步加强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5 | 现有制度执行有效 | |||
产出 (40分) | 产出数量 | 10 | 实际完成率 | 10 | 10 | 根据沟通,除资金未能及时结算外,项目目标已完成 |
产出质量 | 10 | 质量达标率 | 10 | 10 | 已网上核销 | |
产出时效 | 10 | 完成及时性 | 10 | 10 | 及时完成了约定项目 | |
产出成本 | 10 | 成本节约率 | 10 | 8 | 未见到有效考核 | |
效益 (30分) | 项目效益 | 20 | 实施效益 | 20 | 16 | 效益指标不明确 |
10 | 满意度 | 10 | 5 | 未见到客户满意度考核 | ||
合计 | 100 | 100 |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