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规范公共服务资源使用,现就庙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免费复印、打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免费服务对象
在庙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企业和群众。
二、免费服务范围
仅限本次办理业务所需的证件、执照、票据、表单等必要申报材料。
三、服务要求
1.免费复印、打印仅用于政务办事,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2.请合理使用打印、复印资源,严禁重复打印、过度复印及浪费纸张。
3.自助区设备仅限服务对象本人办理业务使用,不得转借、占用或用于与办事无关的活动。
节约公共资源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合力营造便民高效、节约规范、秩序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张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