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4 14:5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雁栖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为“科创雁栖、智慧雁栖、绿色雁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雁栖镇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全覆盖,全镇21个村2个社区,已有8个村被评为区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2024年,雁栖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办公会、干部培训、党员学习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落实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雁栖镇依托村级法治宣传栏、镇级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民法典宣传一条街等法治宣传阵地,采取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展板、法治文艺演出、角色扮演、宪法日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和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法,使镇域村居民在生活所见中汲取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意识。

  2024年,雁栖镇成立“老金调解工作室”,此举是我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的一项新举措。老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是我镇坚持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的一项新举措。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从而最大限度地将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自2024年7月成立以来,老金调解室共参与调解10余件案件,其中比较棘手的长元违建纠纷的调解、优品园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车棚纠纷的化解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深受群众满意。

  (三)加强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雁栖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2024年年初,我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严格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法定时限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雁栖镇党政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在雁栖镇大会议室讲法治课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落实雁栖镇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办法等制度。司法所所长列席党委会涉法议题,推进党委决策制度化、法治化。

  充分发挥镇基层法制机构司法所的作用,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行政办公会,提供法律建议。以镇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都需报送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核。2024年,司法所共参与镇行政办公会11次,提供法律建议30余条,审核各科室和村(社区)合同300多份。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司法所扎口联络,认真做好会商协调、证据收集、答辩举证、应诉后勤保障等工作。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我镇均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证据及法律依据,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履行复议决定;主动参与行政诉讼。

  2024年,凡涉及行政诉讼案件,我镇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证据及法律依据,及时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4年,我镇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要求建立健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2024年,我镇召开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2次,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法治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政府办公会,参与我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每年按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率为100%;雁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公务员编制10人,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证件;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共12人参加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集中管理。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100%,无抽调、借调行政执法人员。

  (五)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雁栖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并持续优化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与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定期沟通机制。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重大决策部署注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2024年,我镇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司法所扎口联络,认真做好会商协调、证据收集、答辩举证、应诉后勤保障等工作。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我镇均在法定时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证据及法律依据,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履行复议决定;主动参与行政诉讼。涉及行政诉讼案件我镇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证据及法律依据,及时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在全镇21个村和2个社区全部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聘请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安排2名老干部作为镇级矛盾调解员,为我镇拆迁、拆违把好程序关及矛盾调处。2024年调解案件59件,矛盾纠纷排查1670次。

  (六)上一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镇村干部法律知识素养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2024年,通过组织各村(社区)所有法律明白人培训,充分利用法律顾问、村居律师和调解员等法治力量,深入村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物品3000余份。

  同时,镇法治机构积极履职,为科室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执法案件审核等工作。协助承办科室梳理办事流程,确保重要环节不遗漏。做好与相关科室的应诉对接,对败诉案件及时分析报告,为职能科室做好风险提示,有效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雁栖镇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对一些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导致部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薄弱。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专业法治人才短缺,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的推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雁栖镇党委书记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一直始终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镇法治工作亲自部署、协调与督办,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雁栖镇主要领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并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同时积极主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雁栖镇严格落实《北京市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要求建立健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同时,聘请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严格执行公职律师制度2024年,司法所共参与镇行政办公会11次,提供法律建议30余条,审核各科室和村(社区)合同300多份,提出修改建议100余条,做好会前讲法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执法

  严格落实《北京市怀柔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要求建立健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2024年召开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工作专题会2次,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法治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政府办公会,参与我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每年按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率为100%;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公务员编制10人,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证件;积极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集中管理。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100%,无抽调、借调行政执法人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动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2025年,我镇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对接,增强政府公信力,推动建设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模式。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降低行政败诉风险。

  (二)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让法治深入人心

  继续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广优秀法治品牌,增强法治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法治便民举措,联合派出所、市监所、雁栖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诉源治理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前融入到镇域各项工作中,全面深入提高法治宣传与服务质效,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了镇域经济、民生等各项工作开展。。

  改变普法思维,创新普法产品的内容形式,分类普法,按需普法。对青少年以动漫动画形式制作法宣文案、对中老年农村群众以法律小品、普法微视频为法宣新形式,同时邀请村民参演,用充满乡情的语言讲述百姓自己身边的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提高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使“八五”普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发挥自身优势,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推进“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加强司法所、综治办以及12345的多维联动,在包村、普法行动中增加下村频次,将矛盾纠纷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从源头减少12345诉求。

  更好地深化“一村一员、一镇一站”工作机制,以专群结合推动“法治+自治”协调发展,以群防群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雁栖建设和区域精细化治理。依托综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老金调解室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并利用雁栖大脑线上平台,加强与区检察院、区法院的联系,通过以案释法、交流培训等形式,共同化解基层矛盾,推动雁栖镇法制化建设。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于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