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在雁栖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雁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宇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202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按照镇党委、镇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我镇在经济下行、上年留抵退税扣减财力、房地产行业激增锐减的多重影响下,攻坚克难、竭力组收、厉行节约、从严控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现将202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上半年,我镇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8亿元,完成镇人代会组收任务1.85亿元的85.4%,比去年同期1.68亿元,减少1000万元,下降6%。下降主要原因为2023年上半年北控城开、京雁置业公司房地产销售项目缴纳税款1.5亿元,本年无大额房产销售事项,形成一次性减收。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4年上半年,我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74万元。其中:正常年度预算17774万元,比去年同期14817万元,增加2957万元,增长20%;上年结转支出7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用于保障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主要用于长城专职保护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协理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主要用于环保执法监督员劳务费。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镇域基础设施、社区办公经费、新址搬迁、八西路应急抢修工程等。
6.农林水事务支出2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公益事业补贴、生态林管护员经费、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等。
7.住房保障支出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主要用于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奖励资金、“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8.教育支出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主要用于教育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主要用于安全员、消防员经费。
2024年上半年,我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镇域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切实保障,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一是镇乡分担上年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数较大,进一步加大组收压力;二是同比去年房地产企业一次性减收1.5亿元,形成较大收入缺口;三是镇域经济发展、民生项目以及政策性增支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
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财源建设,做好组收工作
一是落实企业“服务包”管理制度,强化涉企服务,紧盯重点服务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动态,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巩固基础财源;二是充分发挥怀柔科学城和国际会都承载区的资源优势,以雁栖科学家小院为载体,积极引进金融、科创、文化、影视类高精尖企业,为“科创雁栖”建设赋能;三是加强集中办公区管理水平,优化对企服务措施,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二)严格执行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聚焦“绿色雁栖、智慧雁栖、科创雁栖”重点项目,确保资金投入;二是根据区财政局要求,按照支出进度均衡拨付,杜绝突击花钱;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全年经济事项顺利开展。
(三)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绩效管理
一是按照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开展绩效目标、事前评估、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二是按照市财政局“推进成本绩效管理街乡镇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好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三是做好结果应用及信息公开工作。
各位代表,2024年预算任务艰巨而繁重,我镇财政工作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强化资金统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收支任务,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