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雁栖镇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 我镇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镇人代会会议决议,在经济下行和同期高基数的双重压力下,明确“科技金融”组收方向,迎难而上、精准定位,圆满完成财政组收任务,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2024年,我镇完成财政收入2.74亿元,同比增长5.3%,全区排名第三。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4年全镇预计总收入454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83.9万元,补助收入1295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9.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7.11万元,上年结余2421.78万元。补助收入中:体制补助709万元,事业发展补助1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33.88万元,一般预算专项指标8310.97万元,镇乡既得财力补助322.06万元,下沉镇乡人员资金296.8万元,市级协管员队伍下沉配套区级资金下划86.33万元,营改增既得财力补助1175万元,城管下划31.5万元,2023年镇乡财政收入结构调整奖励资金35.45万元,垃圾分类指导员462.42万元,结算补助15万元。
2024年全镇预计总支出454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0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0.91万元,上解支出3152.23万元。上解支出中:体制上解1920.38万元,社保上解438.77万元,山前九镇垃圾清运费80.91万元,一般预算上年结转结余上解584.97万元,基金上年结转结余上解127.2万元。当年结转1920.5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本年结转1571.18万元,基金本年结转349.41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6.85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83.9万元,比年初预算18500万元,增加7283.9万元,增长39.4%。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2024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04.66万元,比年初预算20362.63万元,增加17142.03万元,增长84.2%。超出预算部分主要是当年市、区财政部门追加的专项资金支出,重点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支出。??
(二)预算执行突出方面
2024年,镇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方向,财源建设稳中求进
2024年,我镇充分发挥怀柔科学城和国际会都重要承载区的区位优势,盘活村集体院落,打造科学家工作室兼金融驿站雁栖会客厅,明确“科技金融”招商引资方向,以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聚焦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吸引优质财源落户雁栖。
2024年,我镇新引进企业972家,其中:科技类企业296家,占比30.5%,通过金融驿站雁栖会客厅,引进优质金融企业20余家,为我镇“科技金融”品牌注入新活力。本年引进北京城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熙荣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融国化(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鲲行(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纳税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70家,预计年纳税额达到8000万元。
2.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各项资金落到实处
2024年全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04.66万元,比年初预算20362.63万元,增加17142.03万元,增长84.2%。增长主要原因是当年市、区财政追加专项资金增多。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7.5万元,比去年同期7069.23万元,减少201.73万元,下降2.9%。
其中:三公经费支出27.85万元,比去年同期27.88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1% 。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5万元,含机动车燃料费13.4万元、机动车保险费3.25万元、机动车维修费9.26万元,其他费用1.9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3万元,比去年同期10.84万元,增加12.16万元,增长112.2%。
教育支出19.27万元,比去年同期23万元,减少3.73万元,下降16.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5.2万元,比去年同期571.83万元,减少146.63万元,下降25.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45万元,比去年同期255.16万元,增加194.29万元,增长76.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6万元,比去年同期15.59万元,增加0.37万元,增长2.4%。
节能环保支出88.29万元,比去年同期23.41万元,增加64.88万元,增加了2.8倍。
城乡社区支出19390.21万元,比去年同期17865.54万元,增加1524.67万元,增加8.5%。
农林水支出4915.2万元,比去年同期3226.11万元,增加1689.09万元,增长52.4%。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52.7万元,比去年同期3947.2万元,增加605.5万元,增长15.3%。
住房保障支出217.78万元,比去年同期8.35万元,增加209.43万元,增加了25倍。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526.8万元,比去年同期266.95万元,增加259.85万元,上升97.3%。
其他支出13.3万元,比去年同期14.56万元,减少1.26万元,下降8.7%。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40.91万元,比去年同期33.67万元,增加2007.24万元,增加了59.6倍。
各明细科目与去年同期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当年市、区财政追加专项资金发生增减变动。
(三)全年预算调剂情况
2024年我镇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预算调剂100次,涉及资金总额9407.8万元,调剂主要原因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余资金不再按照列支处理,进行预算调剂有利于财政资金提前盘活,统筹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另外,为了强化资金管理,及时盘活沉淀资金,我镇对2024年以前镇自有财力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盘点,梳理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村级土地巡查员经费等10项资金,因净结余或一体化系统改革无法使用等原因需要进行资金收回,再安排。涉及总金额62.44万元,项目统一调整为城乡社区支出,于2025年进行盘活统筹使用。
各位代表,2024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诸多减收因素,我镇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保障了镇域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作为科学城和国际会都重要承载区,雁栖镇用于企业发展的空间资源相对匮乏,实体企业引进难度大,财源结构稳定性不足;二是“一城一都”保障任务艰巨,镇域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紧平衡”的态势依旧严峻;三是财政改革日新月异,财政工作者不断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人员业务能力与水平。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零基预算”理念,按照镇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过“紧日子”,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强化重大战略任务保障,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
编制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聚焦重点;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三是控制成本,提质增效;四是问题导向,规范管理。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收入预测情况,2025年镇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2529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55万元,同比增长3%。体制补助709万元,事业发展补助175万元,下划资金1442.5万元,垃圾普法员462.42万元,市级协管员队伍下沉配套区级资金下划86.33万元,下沉镇乡人员资金(司法、统计、城管)297万元,既得财力322.06万元,营改增补助1175万元,上年结余1571.18万元。
镇本级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2529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58.31万元,上解支出3066万元;上年结余1571.18万元。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27万元,其中:车辆加油13万元,车辆维修14万元,车辆保险10万元,车辆购置30万元,办公用品(含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印刷费1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353万元,其中: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313万元,公共服务40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政府代表大会批准前,应对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在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作出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月10日,我镇安排支出16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1.04万元,支出事项为1月份在编人员工资。
(三)2025年预算安排重点
2025年预算安排重点突出了以下几方面:
1.保证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投入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等方面支出;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6.6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经费、社区矫正协管员经费。
2.保证教育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
安排教育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安保费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扫黄打非”业务专项工作经费。
3.保证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投入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村居计划生育宣传员经费。
4.保证节能环保投入、城乡社区事务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执法监督员经费;安排城乡社区支出8009.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洁员、垃圾分类指导员、社区运行经费、乡村公路养护补助及城乡社区综合建设等方面支出。
5.保证农林水和资源勘探信息投入
安排农林水支出1670.3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林管护员、村干部工资、村级公益事业资金等方面的支出;安排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6.保证安全监管监察、其他支出投入
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员、消防员经费;安排其他支出47.8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支出。
7.预备费投入
安排预备费3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项支出。
(四)2025年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重点工作
1.强化“服务包”建设,确保完成组收任务
不折不扣落实1+1+1+N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和财源建设工作要求,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企业发展“推动器”。2025年“服务包”工作专班实现全镇“服务包”企业走访全覆盖,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企业强信心、稳经营、促发展。搭建“绿色通道”,形成清晰服务链条,服务管家“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有特色、有温度的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将更多增量业务落户雁栖,精准打造雁栖“科技金融”品牌,确保完成财政组收任务。
2.高质量编制预算,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闭环,认真对照决算审核“黑名单”,合理、准确使用收支科目,做到源头规范。完善“三保”预算全流程管理,对“三保”支出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对照“三保”保障事项、标准等,足额安排预算用于“三保”支出。聚焦“科创雁栖、智慧雁栖、绿色雁栖”和“一城一都”保障项目及镇域重点工程,确保资金投入。严格预算执行,做到先预算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确保全年经济事项顺利开展。
3.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
压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按照“谁申报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编制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办法,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确保绩效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抓组收,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发展,为雁栖镇经济展翅腾飞奠定坚实基础!
谢谢各位代表!
附件1:2024年预算调剂及结余资金再安排明细表
附件2: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具体来说,公共财政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从市场中取得收入,并将这些收入用于政府的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证国家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3.全口径预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进行统一管理,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
4.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5.财政管理体制:指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财政管理根本制度。广义的财政体制是规定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同企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职权方面的制度;狭义的财政体制就是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制度。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开始,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开始,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8.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财政转移支付:指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0.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资金。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2.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13.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的实施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1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5.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6.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价指标是绩效评价的工具和手段,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17.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收支过程中的监督,具有事前、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特征。财政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财政管理服务,确保财政政策顺利实施和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完整。财政监督的法律主体和机构是各级财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