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2026年7月31日,雁栖镇城市救助资金应支出9546元,各项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户5人;支出救助资金9546元。
二、截止2026年7月31日,雁栖镇农村救助资金应支出93550.54元,各项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4户56人:支出救助资金95226.57元;本镇(街道)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04772.57元。
三、雁栖镇新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对象0户0人。增加城市低保救助家庭成员0人。停止城市低保救助0户0人。停止城市低保救助家庭成员0人。
本月比6月变化城镇低保救助对象0户0人。
四、雁栖镇新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对象5户7人。增加农村低保救助家庭成员0人。停止农村低保家庭救助0户0人。停止农村低保家庭成员0人。
本月比6月变化农村低保救助对象5户7人。
本月比月停止农村低保救助对象总计0户0人。
责任编辑:万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