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分局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行为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电动三轮车标识、标牌、合格证明、进货台账及销售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并通过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对在售车辆进行查询,要求经营者确保在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购进、销售违规车辆,不得为消费者违规改装车辆。
执法人员现场就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相关政策法规向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督导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核查车辆出厂合格证,且在工信部目录备案,无违规改装等情况。同时提醒经营者要主动向消费者进行提示,不得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确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