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社会团体、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经济联合社、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2022年12月31日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2.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时毕业生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1个月;
3.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每招用1名毕业生补助1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资金来源]
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资金使用]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
[申请时间]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有效期截至2023年2月1日。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于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注册(登记)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通过行业代办参保的用人单位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010-8968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