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补贴支持 区发改委

  

       [惠企措施]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并发布落实指引。

        [政策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 的通知(怀发改函 〔2022〕 74号)

  [支持内容] 

  按照担保公司为企业担保的业务规模的1.5%,给予担保公司风险补贴支持;对于担保公司提供首次贷款担保业务的,按照该笔业务规模的3%给予担保公司风险补贴支持。

  [支持数量] 

  单家担保公司为怀柔区企业担保数量应不低于3家。

  [补贴金额] 

  不超过500万元

  [补贴时间] 

  2022年3月至7月

  [具体承办人员]

  区金融办 曹阳阳(61673037)

  [服务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乡村民宿健康发展支持 区发改委

  

        [惠企措施]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并发布落实指引。

       [政策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 的通知(怀发改函 〔2022〕 74号)

  [支持对象] 

  目前处于经营状态,按照要求录入怀柔E企通并做好从业人员日常管理的乡村民宿。

  [支持金额]

  按照26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健康发展支持。

  [具体承办人员]

  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孙瑜(69643515)

  [服务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企业运行费用补贴 区发改委

  

       [惠企措施]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并发布落实指引。

       [政策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 的通知(怀发改函 〔2022〕 74号)

  [补贴对象]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文创实体企业,知识产权、财税、法务、技术转移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以及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等实体企业。

  [补贴类型] 

  物业管理费、卫生防疫费等运行费用补贴

  [补贴时间] 

  2022年4月至6月

  [补贴金额] 

  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具体承办人员]

  区科委高新产业发展中心 尤晶颇(69643655)

  区文促中心招商部 朱子毅(69680072)

  [服务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给予企业稳岗补贴支持 区发改委

  

       [惠企措施]

  为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定并发布落实指引。

       [政策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措施》 的通知(怀发改函 〔2022〕 74号)

      [支持对象]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等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和大型住宿业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商业零售、餐饮企业、重点会展实体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补贴金额] 

  按照当月参保人数,800元/人/月

  [补贴时间] 

  2022年4月至6月

  [具体承办人员]

  区文旅局行业管理科 王鹏骏(69622508)

  区商务局商业发展管理科 李聪聪(69646108)

  区商务局商务会展促进中心 韩颖(69645066)

  [服务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区人保局

  [惠企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社会团体、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经济联合社、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2022年12月31日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2.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请时毕业生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至少1个月;

  3.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每招用1名毕业生补助1500元的标准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资金来源]

  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资金使用]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 

  [申请时间]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有效期截至2023年2月1日。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于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次月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注册(登记)或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通过行业代办参保的用人单位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010-89683590


已归档

202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