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怀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召开《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工作交流会。《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区内各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开展了条例宣贯工作,加大了检查指导力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
为进一步落实好《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统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法规的认识,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通报了近期市级工作精神,并结合北京市人大法规处领导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条例主要起草执笔人的培训内容对《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七分队就条例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如何有效衔接同参会单位进行了交流。参会各单位对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强化监督执法、处理“接诉即办”诉求等工作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仕武强调: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是北京市保护消费者权益、解决当前消费领域中预付款问题的一部重要法规,要加强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经营者的守法教育,加大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卡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多交流,多共享,多联合。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树立法律权威,发挥警示作用。四是做好与创城工作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公民权益保护机制,及时处理预付式消费投诉,降低市民诉求总量,提升市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