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全面贯彻实施了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五年来,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持续推进,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构建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新格局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立足我区首都功能重要承载地和生态涵养区定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怀柔就是科学城、科学城就是怀柔”的工作理念,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不断开创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新局面,推动全区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区委对全民守法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通过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成为基本的行为准则。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我区功能发展定位,聚焦服务怀柔科学城建设、雁栖湖国家重大主场外交活动、中国影视文化发展,加强指导、突出重点、高效实施、精准普法,为实现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大普法格局,落实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发展。
5.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的重要教学内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落实到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中。
(二)全面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区学生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开学典礼和毕业仪式中开展礼敬宪法环节。坚持“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积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形成全区上下共同推进法治怀柔建设的强大动力。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成为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在全区普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发挥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单位、企业、交通枢纽、家庭、军营、市场、工地、景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主题活动,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精心创作民法典文化产品,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突出围绕服务大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学习宣传服务保障怀柔“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民族宗教、国防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金融投资、消防、禁毒、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扫黑除恶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公民权益保障相关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落实“七有”“五性”要求,完善社会化宣传动员机制,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接诉即办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加强社会治理方面的宣传,围绕文明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突出抓好生活垃圾管理、物业管理等法规的实施,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和文明素养。
(六)建设百年科学城,突出宣传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将服务保障怀柔科学城建设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活动,加强企业治理、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转让等法律法规宣传。组建服务怀柔科学城建设高端公益法律服务团和专家组,根据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等各组织群体的法律需求,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及市场化法律服务。发挥属地法律人才优势,打造科学城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为企业员工、高校师生、生活居民等群体广泛提供主题讲座、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营造科学城内浓厚法治氛围。
三、把握普法重点对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突出“关键少数”、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村居民等重点对象,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一)狠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区政府常务会、镇乡街道和区直部门行政办公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聚焦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依托干部教育网,将法律知识纳入到公务员在线学习中,确定为年度必修课程。优化学法考法平台,充实完善学法考法平台公共题库,扩充专业题库,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年度测法制度,推行公职人员提职晋级考法,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治讲座,开展以行政案件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教学等学法实践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工作。建立完善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有效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述法工作,推进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使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关注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动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的落实,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科学安排各教育阶段法治课程。加强教职工法治教育,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培养各学科教师法治素质,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园)长、法治辅导员轮训。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治的威严。在校园晨会、主题班会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开展法律诵读、法治宣讲等活动。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优化“青春船长”“法治副校(园)长”队伍,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建设平安校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依托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家庭作为人生第一所学校的作用,有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教育合力,打造“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功能。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四)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者的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守法经营能力。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确保职工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企业树立合法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发挥我区律师协会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职工提供“一对一”的定制解答。
(五)注重村居群众学法用法。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强对农村村民、城市居民等人群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演出、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深入开展与在怀工作、学习、生活人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关注特殊群体,针对性做好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精准普法,确保普法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普法工作的影响力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一)持久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将“良好家风、淳朴村风、文明乡风”建设贯彻到全区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使软要求变为硬约束,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建设德善怀柔、法治怀柔。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法治文化创作活力,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继续依托“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打造法治文艺演出团队,鼓励和扶持文艺团体创作和展演精品法治节目,建设法治文艺作品库和法治文艺节目库,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活动,实现村居法治文化演出活动常态化。推树1至3支法治文艺节目演出专门团队,重点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法治文艺活动形式。继续发挥图书馆(室)、文化中心和益民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法治文化传播功能。持续开展“普法迎新春 祝福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活动和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发挥融媒体作用,聚合“报、网、微、屏”等多渠道融媒体资源,发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公共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社会媒体主动开展公益普法,形成全媒体普法格局。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探索“智慧普法”新模式。丰富怀柔信息网“八五”普法专栏、“怀柔普法”微信、微博各板块内容,切实提高普法实效性。充分利用公共场所LED显示屏、宣传栏、联通移动电信等信息传播载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怀柔特色文化、本土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在巩固提升原有法治文化阵地的基础上,挖掘本土法治文化资源。立足实际,完成1个区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建设,推动建成“区、镇乡街道、村居”三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体系,每个村居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实现“集群式”发展。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在主要交通干线、人流密集区域打造一批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足用好普法宣传片、法治宣传系列挂图等宣传形式和载体手段,扩大普法覆盖面,不断提升村居民对普法宣传的参与率和获得感。坚持辖区内法治广播全覆盖,利用村村通广播定期播出普法专题节目,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加快补齐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强化法治在定分止争中的权威地位。重点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乡村建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系统提升其法治素养,推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问题。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调解与普法的深度融合,打造兼具调解与普法优势的专业化队伍。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注重发挥社会律师承担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村居各项公共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村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咨询活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加强对全国、市级及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准入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将法治元素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中,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
(二)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加大行业法治典型的培树力度,用先进典型引路,营造行业治理法治化的浓厚氛围。推动依法治企工作,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使合法合规审核成为企业决策必经程序。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深化法治宣传进网络,加强对网络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新闻信息、网络音视频、电子商务等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积极倡导网络文明,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强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提升网络治理效能,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加强对社会热点事件、群众关切问题的法治解读评论,坚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讲述好故事、传递正能量。依法治理互联网平台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六、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凝聚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区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镇乡街道、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解决普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镇乡政府要将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广大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群众作表率。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整合全区资源,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普法各项工作。有效运用重要事项会议审议、督促落实、调查研究、联络沟通机制,保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全区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普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强大合力。继续深化“法律十进”“普法联盟”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探索法治宣传服务多元供给模式,实现政府供给和社会供给的良性互补。
(三)健全普法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行政复议和服务群众全流程中,加强以案释法,开展司法、执法典型案例解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实效。准确把握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和核心内容,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政府部门全部纳入责任制清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满意度和普法需求调查,结合社会热点,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和社会效果评估体系,加大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将普法工作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和区政府绩效考评。
(四)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不断总结和借鉴普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健全激励机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镇乡两级财政预算,区级预算标准为常住人口在每年人均3元基础上实现增长,各镇乡街道人均普法经费预算按照不低于区级水平予以保障。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专项普法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给予公益性投入。
本规划自2021年开始实施,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2025年总结验收。各单位、各镇乡街道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地区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组织实施。要结合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