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怀柔区园林绿化局紧扣绿色生态建设发展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坚持以“健全机制、释法明理、浸润人心”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普法工作与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为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构筑绿色宜居的美丽怀柔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普法根基
区园林绿化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系统性与持续性,将普法宣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总负责的“八五”普法工作专班,确立“党组统领、科室协同、基层联动”的责任体系。通过制定普法规划与年度实施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执法服务并重,传递法治温度
将普法教育嵌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执法员”变身“普法宣传员”,实现管理、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1.事前告知,预防为先。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主动向管护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发放园林绿化法规宣传册,明确管理要求和法律底线。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树木伐移、占用审批前,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指导和解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2.事中说理,罚教结合。在查处毁坏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注重释法析理。及时向当事人指明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阐明处罚依据和尺度。对符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的案件,优先采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责令整改等柔性措施,引导当事人主动认错、主动纠正,年均开展伴随式普法3000余人次。
3.事后回访,巩固成效。对已办结案件适时进行回访,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并再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当事人的守法意识。同时,精选典型案例通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打破群众对涉案物品的价值认知局限,增强警示教育和普法效应。
精准滴灌渗透,营造护绿风尚
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开展分众化、互动式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聚焦行业主体,提升专业素养。面向绿化施工企业、苗圃、公园管理等单位,定期组织专业法规培训、安全生产知识讲座,重点解读《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等,增强其依法履约、规范施工、精细管护的意识和能力。

2.把握重要节点,掀起宣传热潮。紧扣“3·12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生态节日契机,在公园绿地、村居广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吸引群众踊跃参与,传播“爱绿、护绿、享绿”理念,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年均服务答疑近3000人次。

3.融入日常管理,延伸服务触角。利用公园游客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等一线阵地,向前来办事、游园的群众提供普法咨询服务。在公园的主要步道、休息长椅等场地,悬挂印有法律知识的宣传牌,营造沉浸式普法环境。结合“接诉即办”工作,在处理群众诉求时,耐心做好法律法规宣传与政策解读,将普法融入为民解忧的全过程。此外,通过数字赋能拓宽普法渠道,开发“古树名木说”小程序,集成法规导航、知识题库、热点活动等功能,用户访问量逐年增加。

下一步,区园林绿化局将继续深化“法治护绿”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推动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使法治精神与生态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描绘“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宜居新怀柔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