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新任职村居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3月18日,龙山街道司法所紧抓村居“两委”干部履新关键期,精心组织开展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务实的任前法治专题培训,为辖区村居干部上好“履职第一课”。
本次培训坚持“按需施教、精准赋能”原则,针对社区与农村不同的治理痛点,特邀北京市环亚律师事务所吕武茂律师进行专题授课。培训现场,吕律师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剖析+互动答疑”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实用指南,帮助新任职干部快速进入角色、规范履职。

针对社区治理中的普遍困惑,吕律师开篇直面“三方困惑”:居委会如何指导不越位?业委会如何履职不缺位?业主如何维权不错位?以此为切入点,吕律师从法律源头出发,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法定角色是“指导者、监督者”,而非“管理者、决策者”。
会上,吕律师系统梳理了业委会违法、失职时社区居委会的六项法定职责,重点解读履职“五条禁令”,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明晰权力边界、警示越权后果,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严防权力滥用。
针对业主普遍反映的“维权难”问题,吕律师还设计了一套清晰的“业主维权三步走”路线图,结合司法审查要点,帮助业主了解如何有效利用行政与司法资源,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培训面向村“两委”干部,重点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吕律师结合时代背景与修法要点,从六大基本原则变化切入,深入解读新法在组织构成、选举、议事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保障等方面的29项重大调整,为基层干部明晰法律边界、规范履职提供专业指导。
在职责梳理环节,吕律师系统归纳了村(居)委会的五大共性核心职责,并结合城乡实际,对比分析了职能重点与组织架构的差异化要点,帮助参训人员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培训还特别强调履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明确三条法律红线,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详细解读违规可能面临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及法律责任,引导基层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任前法治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不仅充实了村居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更敲响了依法履职的“法治上课铃”。参训干部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对今后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龙山街道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常态化法治培训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动能,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