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耕“国学+法律”融合教育模式,近日,怀柔区社区矫正中心以“国学润心·明法释负”为主题,组织全体在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矫正对象开展专场集中教育。活动按照“文化浸润—认知重塑—警示震慑”三个环节递次推进,通过“以文化人、以法正心、以案为鉴”的有机融合,引导矫正对象正视过往、修心正行。
经典诵读润心,唤醒向善内驱力

活动在《大学》开篇的齐声诵读中拉开序幕。“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工作人员逐句领读并辅以简要释义,围绕“慎独”“修身齐家”等核心理念,引导矫正对象从传统文化中感悟自律自省、诚实守信的人生智慧,帮助大家从个人修养与家庭责任的高度,反思自身行为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伤害,为后续法律认知教育奠定情感基础。
以法释负明理,厘清认知误区

随后,著名文化学者、法律讲师刘海龙老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深入剖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大核心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结合泛亚案、e租宝案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重点回应“公司正规为何涉罪”“资金未进个人账户是否免责”等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课程将国学智慧与法律理念深度融合,引用《管子》“法者,天下之仪也”,引导矫正对象心怀对法律的尊崇;借用“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勉励其正视过往,主动配合改造。
以案为鉴示警,筑牢纪律底线

活动最后,结合近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重申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肃性。此外,针对矫正对象日常出行频繁的实际情况,活动还结合最新出台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延伸提醒,重点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要求——未按规定佩戴不仅面临警告或罚款,在事故损害赔偿中还可能因“过错相抵”原则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害后果,引导大家从守好“路上安全”做起,切实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本次活动是怀柔区社区矫正中心“国学润心·明法释负”系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继今年6月“从家风修养中感悟人生成败”主题教育后持续推进“法治+文化”融合教育的又一实践。
下一步,怀柔区社区矫正中心将继续深化与知韵初舍读书会等社会力量的联动协作,推动法治刚性约束与文化柔性教化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罪名、不同群体特征开展分层分类教育帮扶,切实发挥矫正教育治本攻心的作用,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