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酒驾驶引发事故被处罚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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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为赴朋友之约,凌晨无证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被处罚。2018年3月19日,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黄瑞清拘役2个月,罚金人民币2千元。

  2018年3月2日2时许,已经醉酒归家的黄某接到朋友的电话邀请,遂在明知自己未有驾驶资格且醉酒的情况下,驾驶轿车赶去赴约,途中车辆与另一辆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经检验,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5mg/100ml。经认定为醉酒驾车,此事故由黄某负全部责任。

  检察官说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切莫醉酒“当英雄”害人害己。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也明确了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予以罚款,也是为了规范道路安全管理,更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安全,因此要切记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具备驾驶资格。

  稿件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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