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旅行社工作人员,虚构办理赴韩游揽客诈骗钱财被处罚。2018年4月9日,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2千元。
2016年5月,胡某从其工作的旅行社离职,原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介绍给自己的姑姑万某办理组团赴韩国履行事宜。2016年6月5日至6月23日间,胡某在隐瞒自己离职的情况下,冒充其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虚构可以办理赴韩国旅游的事实,以交旅游定金、尾款的名义,共骗取被害人万某等10人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36800元,后变更手机号、停用微信,离开北京。
2018年1月11日,胡某在办理身份证件时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胡某亲属代其赔偿万某等10人共计人民币36800元。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外出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此,检察官提示,在外出旅游报团时,为了切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定要到正规的旅行社报名,认真审查旅行社的相关手续,切莫图方便轻信街头揽客接团,最后损失钱财还坏了出行的好心情。
稿件来源:区检察院